每年春节,无数在城市中打拼的人们都会踏上归途,回到那片熟悉的土地,与亲人团聚,让寂静的乡村焕发出勃勃生机。春运的壮观,过年的期盼,都源于那份对家的眷恋与牵挂。城乡之间,虽然生活条件、发展潜力以及就业机会有着天壤之别,但历史的长河中,农村与城市一直紧密相连,相互依存。

过去,农村与城市的差距如同鸿沟,许多农村的青壮年纷纷涌入城市,寻求更好的生活与未来。时光荏苒,如今的情况有所改善,但仍有大量农村人口选择在城市扎根,开启新的人生篇章。据统计,截至2023年底,我国城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达66.16%,户籍城镇化率也攀升至46%以上。这数字背后,是无数农村人口对城市生活的向往与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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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望未来,专家预测未来10年内,每年仍有1300万至1500万的农村人口将涌入城市。随着城镇化的脚步不断加快,城市将成为更多农村人实现梦想的舞台。尤其对于那些走出农村的大学生而言,城市仿佛拥有更广阔的天地与更多的机会。以我高中班级为例,百余名同学全员考入大学,但毕业后除少数选择回到家乡县城外,剩余的皆在都市中打拼,没有一个回农村工作的。

然而,现在城市国家很高,生活压力重重,尤其对于那些从乡村走出的青年而言,更是倍感压力。他们在城市中孤立无援,没有根基,更无房产。如今房价飞涨,城市出生的孩子家中往往已备有房产,这让他们无需努力便拥有了农村青年多年奋斗的成果。对于希望在城市中稳定生活的青年来说,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是扎根的必要条件。

许多初入城市或刚毕业的年轻人选择租房,但租房生活往往充满不稳定,缺乏归属感,生活质量也难以提升。面对房租和房价的持续上涨,他们深感焦虑,担心永远买不起房。因此,许多年轻人决心全力以赴,也要在城市中找到自己的一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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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房价高涨已非他们所能轻易承受。一线城市的房价动辄七八百万,即使是二线城市,房价也在每平米1.5万左右。更令人惊讶的是,现在乡村的房价也一路飙升,每平米七八千已不再是稀奇事。这使得年轻人在城市买房的压力巨大,生活压力也随之剧增。

因此,近年来出现了年轻人“逃离”大城市的现象。有些人选择去遥远的城市如鹤岗买房,只为拥有一套自己的房子。也有些人选择返乡创业,回归乡村,开启自己的事业。这些现象反映出年轻人对于生活压力的无奈和对稳定生活的渴望。

许多人回归乡村后惊喜地发现,乡村的生活品质已今非昔比,与城市之间的差距正迅速缩小。在福利待遇上,农民们如今种地不仅无需上缴公粮,反而能享受到多样化的补贴,包括农村医疗保险和养老金等。基础设施方面,乡村的面貌也焕然一新,几乎所有村落都已实现通公路、电力供应充足、网络快递直达。部分乡村更是引入了自来水系统,并开始实施垃圾分类和处理。因此,相较于城市中的汽车尾气与雾霾,乡村的环境更加清新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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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融入城市生活并非难事,但是,城市人想要体验农村生活亦非易事。这背后的主要原因在于,农村人拥有宅基地和土地这两项宝贵的资源,而城市人则往往缺乏这些。农村人转变为城市居民相对容易,然而城市人想要在农村安家落户却困难重重。

面对这样的现实,那些已经成为城市居民的子女,不禁开始思考:自己不再是农业户口,失去了宅基地和土地,那老家的房子该如何处理呢?当未来的农村变得越来越繁荣、越来越宜居时,许多城市人都会渴望前往农村,享受那份宁静的田园生活。如果这些已经成为城市居民的子女能够继承他们父母在农村的老房子,这无疑是一种完美的解决方案。

值得欣喜的是,新出台的《民法典》为我们提供了明确的答案。根据规定,无论是城市子女还是农村子女,都有权继承父母的房子,因为这是他们的私人财产。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农村房子的继承规则与普通财产还是有所区别的。例如,在农村家庭中,可能存在多个子女,有的已经转为城市户口,有的仍然留在农村。对于那些还与父母同户的子女,他们通常会被视为首要继承人。但如果所有子女都与父母分户,那么他们需要共同协商如何分配这处房产,此时,即使是城市户口的子女也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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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的交通条件亦大为改善,许多县城都已接入高速公路和国道,甚至开通了高铁。以笔者老家为例,距离高铁站仅8公里之遥,如今即便是前往200公里外的省会城市,也仅需不到一小时的车程,比城市中乘坐地铁的时间还要短暂。这意味着,即便居住在乡村,也能随时轻松前往大城市享受购物、休闲和娱乐的乐趣,而无需担心错过回家的末班车。有理由相信,随着国家对乡村政策的不断扶持与投入,乡村与城市之间的差距将进一步缩小,甚至可能吸引更多城市居民向往乡村的宁静与田园生活。

在最终的篇章里,对于那些拥有城镇户口并继承了父母农村老房子的子女们,根据《民法典》的地房一体原则,尽管他们不能继承宅基地的所有权,但在继承了房屋的同时,也获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权。并且,《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明确给出了指导:

对于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包括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而占用宅基地的情况,可以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的附记栏中,将注明“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这意味着,现在城镇户口的子女们不仅可以继承父母的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还能够依法为宅基地办理产权登记,并同时办理不动产登记簿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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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比较城镇子女和农村子女在继承农村房屋方面的权利时,我们可以看到,尽管两者在大部分方面享有相似的权益,但仍存在细微的差别。农业户口与城镇户口之间的本质差异在于,尽管城镇子女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这种使用权是基于他们所继承的房屋。因此,一旦继承的房屋被拆除或倒塌,城镇子女将失去宅基地的使用权。

因此,对于那些在城镇落户并继承了农村老房子的子女们,维护房屋的完好与安全显得尤为重要。切勿让房屋倒塌,因为那将意味着他们同时失去了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说,这些城镇子女是幸运的,因为他们既享受到了城市发展的红利,也得以分享农村发展的福利。随着农村的日益繁荣,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农村房屋将成为一笔宝贵的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