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江湖小舞

“我支持女孩子用法律法规来追诉合法权益。”

喧嚣多日的女孩穿着和服在苏州淮海街这条日本风情街拍照,却被民警以“涉嫌寻衅滋事”的名义抓到了派出所,滞留5个小时后方可离开,事情被女孩在网络上曝光后引发轩然大波,一方面很多人支持民警“维护民族感情”,另一方面,很多人认为这明显违背了法治精神,超出了警察的执法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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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要说,时下的社会生活中早已没有了穿衣的忌讳,只要不违背法律,人人都有选择衣着的自由,哪怕是这种服饰让一部分人看不惯,但并不等于穿着这种服饰的人就违法了,就应该被享有执法权的民警当众呵斥,还能任意被带走询问。

虽然那段视频大家看了很多遍,那段对话大家也耳熟能详,但我还是要再次重复一遍,我们注意到,那名气势汹汹的民警在呵斥女孩子时说的是,“如果你穿汉服,我绝对不会这么说,但是你穿和服。作为一个中国人来说,你是一个中国人,你是中国人吗?”

面对女孩子淡定地质问,“我想请问你可以这样对我大声吼叫吗?”那名警察竟然大言不惭地答复,“可以”,并警告女子及其同伴如果不配合将被以“涉嫌寻衅滋事”抓走。女子继续质问:“就穿一个衣服就寻衅了?”结果真被抓走了,上手的同时,还顺带把衣服扯烂了。

显然,这名民警,或者是辅警,并没有认清自己身份加持的执法权并不是依据个人的喜欢行事,女孩子穿汉服还是穿和服,那是女孩子自己的事情,民警看不惯可以不看,但不能上前干预,更没有资格质疑别人“是不是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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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拥有执法权的民警可以凭借自己的喜欢任意执法,未来恐怕不只是穿和服的女孩子要被抓走,可能穿西装穿T恤穿牛仔裤的都可以被抓,再扩散一下,可能连使用苹果手机、日本照相机、开日本汽车、用日本家电、玩日本游戏机、穿优衣库的人都会遭到盘问,理由就是民警看不惯。

在一个正常的社会,别人的举动你看不惯,你能做到的就是不看,而没有限制别人选择的权利,哪怕是具有执法权的民警,也不能超越明确的法律界定对自己看不惯的人和事进行干预,女孩穿和服和穿汉服,关你啥事了?

就像网友所言,既然你看不惯女孩穿和服,为何不去把苏州倾力打造的这条日本风情街给拆除?不把街上那些充满日本风情的招牌拆掉?不去把那么多家日本料理店给关闭了?敢情身为民警,也就只敢看不惯穿和服的柔弱女子,对更为张扬的日本元素却视而不见?

我非常认同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车浩的观点,“寻衅滋事罪是用来打流氓而非耍流氓的”,“当表达内容本身并没有涉及到反动色情,处在法制和政策允许范围之内时,表达形式就不必做严格限制。这才是一个健康完整的公共生活,也是对刑法保障的公共秩序的正确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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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那名民警在苏州淮海街的表现,有网友认为这是对年轻女性的霸凌,仰仗“民族感情”和“作为一个中国人”的身份,就对一名柔软的年轻女子大呼小叫,表现得正义凛然,让人望而生畏、闻风丧胆,让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拍手称快、大快人心,估计但凡换成广场舞大妈他都不敢如此嚣张。

法律赋予民警的执法权,不是民警用来耀武扬威规训民众的工具,更不是为其个人喜好扫除碍眼衣着的,面对争议如此之大的不规范执法甚至违法行为,苏州方面不该保持沉默,而是应该依据有关条文对当事民警进行惩戒,并公之于众,起到警示作用。

如果苏州穿和服被抓得不到纠正,任由警察诉诸道德情绪执法,恐怕未来的某一天,每个人都有随时被带走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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