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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洋洋(中国地质大学)

近日,湖北孝感气温炎热,不少人选择在空调房内纳凉避暑。一些大爷大妈则选择进入有空调的超市内避暑,虽然超市有文字提醒不得脱鞋躺睡,但仍有部分大爷大妈直接脱了鞋或坐或躺在货架上。超市工作人员进行了劝阻,大爷大妈却不为所动,继续纳凉。(8月17日 中国网)

在今年如此炎热的夏天,倘若离开空调房,许多人是很难接受的。可若是在家中开了空调,年轻人尚可接受用每天十数元的电费换取身体的凉快,大爷大妈们可就会被电表上高额的电费吓一跳,于是乎,公共场所那些可以免费吹空调的地方,则成了他们乘凉的最佳去处。地铁站内、超市内和商场里,都可以见到大爷大妈们带着孩子在里面纳凉、聊天,好不快活。

其实无论是政府提供的纳凉点,还是地铁站、超市这类公共场所,人们选择去乘凉避暑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也有利于公共资源的利用。我们也可以看到越来越多的纳凉点在居民区附近建立,越来越多的城市开放专门地铁站为老年人们纳凉。可我们也应当明白,这些地方就其性质而言是社会公共物品,即人人享受使用的权利,也必须要遵守相应的规则,考虑到其他人的感受。尤其是类似于超市、商场的非公益性纳凉场所,它们本身的业务并不是专门为了纳凉,大爷大妈既然已经享受了空调的凉爽,就不应让烈日“晒化”个人的素质。

当然,我们并不是说反对大爷大妈利用这类公共资源,只是人人都能够遵守规则、文明纳凉避暑,那超市也不会如此排斥。但若是个人的不文明行为影响到了场所的经营、违反了场所规则,这点小便宜可占不得。就像新闻中的大爷大妈们,“以空调为被,以货架为床”的行为换成专门的公共纳凉点恐怕也不被允许。且不说脱鞋、睡在货架上会对超市的收益、秩序造成影响与否,就单以路人视角来看这种行为也很不文明。

不止是超市脱鞋睡货架,公交车脱鞋、居民区外放跳广场舞等行为也备受争议的原因就是:乍一看,它们都仿佛出自个人的需求,也并没有直接影响到他人,似乎有些合理。但是深究起来,该行为实际上凌驾于他人的感受之上了。当越来越多人秉持着自己的私念开始效仿,影响到的会是整个群体的形象。

高温持续不下,社会方面唯有设立更多开放的纳凉场所,尽可能地降低居民电费;个人层面最重要的是提升个人素质,在公共场所遵守规则,这才是真正的“解暑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