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
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
因我省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
正在调整之中
我市参保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
将根据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
核定2022年下半年至
2023年上半年缴费基数
从2022年7月1日零时起,暂停全市参保单位申报核定缴纳7月份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业务办理(含线上);
暂停全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7月份及以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业务(含线上)。
7月1日零时起,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期限暂定为6个月,即个人缴费只能预缴至2022年12月。
暂停缴费前,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正常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不影响参保人享受待遇。
待全省2022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正式发布后,即恢复2022年下半年至2023年上半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业务。
-The End-
来源 |东楚晚报
主编 / 冯国栋 责编 / 肖姿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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