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梅州交警

升级版的共享电动自行车

行驶更快更省力

车座骑行体验更舒适

但与此同时

一人骑行一人站立

情侣花式秀恩爱

三人共骑一辆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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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载人超载的行为

存在不少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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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为进一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梅州市交警部门开展了共享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现在,绝大多数的市民都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骑行以及规范停放。但仍然有极个别的市民依旧没有把自身安全放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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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共视频可以看到,在江南移动营业厅南园小区红绿灯处,一辆共享电动自行车上不仅乘载了四个人,还擅闯红灯,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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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交警部门表示,共享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应遵守交通规定在非机动车道上靠右行驶,过斑马线时需下车推行。同时,根据广东省交通安全条例的相关规定,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可以使用共享电动自行车,更不可用其载人

如果路上发现共享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时,一定会对其进行劝导,警告或者处罚。在此,希望广大市民朋友都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杜绝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