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8月13日讯(记者孙婷婷 通讯员刘诚睿 易柔池)害怕自己吸毒被查,男子杨某深夜高速冲岗后被抓获。今日,楚天都市报记者从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以妨害公务罪对杨某提起公诉,经审理,法院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一年。

2019年10月,公安机关在洪山区青菱街青郑高速武昌收费站旁设立检查站,对来往车辆进行检查。凌晨2时许,一蓝色轿车无视执勤民警的停车检查指示,趁起落杆尚未放下,尾随前车快速冲岗。后执勤民警立即驾车跟随,并呼叫支援,高速路出口处的执勤武警迅速开展拦截行动。随后,该蓝色轿车行驶至路口处,与一名执勤武警擦身而过,撞到路边围栏后,司机杨某当场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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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到案后交代,两天前,他在家中吸食3颗“麻谷”。当日凌晨出发前往汉南,途经青郑高速武昌收费站时发现设有检查站,跟随前车进入检查通道后,因害怕自己被查出吸毒,杨某铤而走险,驾车冲岗。经查,2019年10月,杨某曾因吸毒被行政拘留五日,因妨害社会管理被行政拘留十日。

2019年11月7日,杨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刑事拘留,同年当月20日被逮捕。今年1月,武汉市洪山区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起诉杨某,检察机关的起诉书认定,杨某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民警依法执行职务,并采用驾车撞击的方式袭击正在执行安全保卫任务的人民武装警察,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审理,今年6月,法院判决杨某犯妨害公务罪,获有期徒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