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下午,在资阳区G234与S319线交叉路口,一辆未上牌的黑色轿车闯红灯与摩托车相撞后逃逸。公安交警根据肇事者逃逸方向,通过调取监控视频锁定了肇事车辆,并电话联系肇事者刘某主动到交警资阳大队接受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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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者事后坦言:自己才提新车,因为是临时牌照,所以抱有侥幸心理闯红灯通行。交警部门认定,小车驾驶员刘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安交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来源:益阳公安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