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5年底,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问题全面解决...

日前,云南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人社厅等3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建立完善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提出全省统一解决村医养老问题。

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再次表态:

“对乡村医生参保问题作出制度性安排给予财政保障,全省在岗乡村医生将参加养老保险。”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01

2035年底,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问题全面解决

据《关于建立完善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云南省明确提出解决村医养老时间节点:到2020年底,各地乡村医生“乡管村用”管理机制基本建立,在岗乡村医生均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到2035年底,全省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长效机制全面建立,在岗乡村医生均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问题全面解决。

02

确定解决村医养老方案

文件明确,将参照以下标准解决村医养老:

年龄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年龄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或距各地确定乡村医生退出年龄15年以上(含15年)的在岗乡村医生,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年龄45周岁以上

年龄45周岁以上或距各地确定乡村医生退出年龄不足15年的在岗乡村医生,可根据乡村医生实际条件和本人意愿,自主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引导乡村医生优先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过渡期内

要求各地统筹做好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机制建立和过渡期内乡村医生退出问题,过渡期内,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政策与各地已制定的离岗乡村医生补助政策可以并行,多渠道保障乡村医生退出后的待遇落实。

缴费标准

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由乡村医生根据实际条件,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各地应积极引导乡村医生选择不低于3000元/年的缴费档次。在个人完成缴费后,各级财政补助资金计入其个人账户。

03

每年拨付9000万!统一补助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

《实施意见》确定了补助标准和补助方式:

云南省级财政从2020年起,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每年安排资金900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分配综合考虑乡村医生执业资质、服务半径、工作条件等因素,并与乡村医生退出机制落实情况挂钩。

当年达到离岗条件的乡村医生没有办理退出手续的地区,云南省级财政将扣减下达各地用于补助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的每人每月200元的新增补助资金。

各地实施方案应在省级意见印发后3个月内制定完成。

在《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落地之后,虽然乡村医生并没有等来全国统一解决村医养老实施方案,但是率先等来了全省统一解决方案。今年多位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向国家发出预警,乡村医生或将断代。云南省此举大刀阔斧,解决了全省村医的后顾之忧,巩固了三级网底,无疑是在全国开了个好头,而我们也期待着其他省份也能出台方案,全面解决村医养老这一历史遗留问题。

来源:基层院长之家、云南省人民政府(本文内片来源网络,版权或知识产权归原创者所有。除非无法确认,“医务之声”都会标明作者及出处。本平台选用仅用于科普,不作任何商业用途。如有侵权烦请告知,我们会立即删除并表示歉意。感谢!)

请点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