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合同,往往基于对将来发展的预期,但将来发展的状况如何,虽然可分析,但不能准确预知,订立合同时就可以通过附条件来分配风险,那么什么是附条件合同,附条件合同有哪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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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附条件合同,附条件合同有哪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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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强安律师事务所张成荣律师解答:

附条件的合同,是指在合同中规定了一定的条件,并且把该条件的成就或者不成就作为当事人确定的合同权利和义务发生法律效力或者失去法律效力根据的合同。附条件合同中“条件”,是指当事人所约定的决定合同生效或者解除的特定事实,既可以是事件,又可以是行为。

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浙江强安律师事务所张成荣律师解析:

在附条件的合同中,条件具有限制合同效力的作用,但合同中所附的条件,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1、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过去的、已经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否则是毫无意义的。

2、条件是不确定的事实。也就是说,条件在将来是否发生,当事人是不能肯定的。如果在合同成立时,当事人已经知道作为条件的事实必然发生,则实际上当事人只要在合同中附期限,而不必在合同中附条件。如果作为合同所附的条件是根本不可能发生的(例如甲向乙表示“如果地球停止转动,则借钱给你”),则视为当事人根本不希望订立合同。如果当事人将不可能发生的事实作为合同失效的条件,视为根本未附条件。

3、条件是由当事人议定的而不是法定的。作为条件的事实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而不是法律规定的。如果合同中附有法定条件视为未附条件。

4、条件必须合法。以违法或违背道德的事实作为合同的条件,称为不法条件。在合同附有不法条件的情况下,应当考虑在宣告不法条件无效后,合同是否已经在内容上合法且可以独立存在。不符合这两个条件,应当宣告整个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