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安徽省2020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公告》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现要求如下:

(1)填报志愿。在中考成绩公布前后,各县区教体局要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宣传省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政策规定,让广大中考考生和家长知晓政策。本着考生自愿的原则,组织和指导好初审合格的中考考生网上填报志愿(今年不再使用“安徽省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进行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志愿填报,统一使用宿州市网上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志愿填报),考生只可填报一所院校志愿及一个与自己户籍地对应的专业志愿,志愿填报和确认地点由各县区招生办确定并公布。

(2)组织面试。面试工作由各县区教体局会同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和培养院校共同组织。

①发布面试公告。各县区教体局发布面试公告,公布面试对象(符合报考对象及条件、已经填报省内定向培养志愿)、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面试内容(语言表达、思维品质和职业认同)等要求,面试公告在8月11日前发布。

②组织面试工作。各县区教体局牵头组织,建立健全面试制度,组织面试工作。审查面试资格,根据考生面试表现,评定考生面试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

③公示面试结果。各县区教体局及时向社会公布面试结果,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3)签订协议。签订协议工作由各县区教体局会同人社、编制、财政部门组织,培养院校协同参与。

①确定建议名单。面试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各县区教体局会同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在面试合格且持有本县区户籍的中考考生中,根据本县区中考招生来源计划数,遵循提前批次考生志愿录取规则(录取规则由各县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按照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拟定本县区签订协议建议名单,不得超额。如有确定为签订协议考生中因个人自动放弃等原因,其缺额按照上述办法进行递补。拟定建议名单报市教体、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审核。

②组织签订协议。经市教体、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各县区教体局公布2020年已确定签订协议考生名单和统一签订时间、地点,组织考生与各县区人民政府签订《安徽省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协议书》(简称《协议书》,一式4份)。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协议书》。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定向培养录取资格。

(4)招生录取。初中起点专科层次教育招生录取工作由市负责。

①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录取时,应依据经公示的面试考生名单,按照文化课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签订《协议书》。文化课成绩总分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物理和化学)原始分之和,不含体育考试成绩和物理及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成绩。

②各县区招生办在8月14日前将已签订《协议书》的考生通过“宿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上报给市中招办,市中招办再通过“安徽省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进行网上录取审核备案工作。培养院校依据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按照中考录取程序在提前批次办理录取手续,录取结果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

(5)对于在非户籍所在地参加全省中考,现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考的跨市考生,采用人工填报志愿、人工录取的方式进行,流程如下 :

①考生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始分数通知单及复印件回户籍所在地招生办填报志愿。

②各县区招生办参照五年制高职志愿确认表的格式自行打印志愿确认表,由考生填写志愿(仅限报考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并确认签字。

③各县区招生办先从志愿库中导出本县区已确认的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批次考生志愿,然后与考生成绩库按考生号进行合并,最后将这部分考生的志愿信息及成绩信息人工录入进合并后的志愿及成绩库。

④各县区招生办将最终已签订《协议书》的考生,按招生计划、考生志愿、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上报全部录取名单。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考的已录取的跨市考生由各县区招生办汇总后单独上报市中招办,同时上报相关的纸质说明材料(需盖章)。

▌来源:教育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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