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正还着房贷,最近应该了解一件事:8月份,你的房贷合同要变了。

这事还要从去年8月份说起。

2019年8月17日,央行发布公告决定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

新LPR的主要特点是:报价方式改为按照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加点、增加5年期以上期限品种、报价行范围代表性增强和报价频率改为每月报价一次。

说白一点:以前我们买房,参考的是基准利率,也就是最近几年一直没有变化的4.9%,银行在此基础上,会进行上浮、持平或下折的操作,从最近两年的情况来看,不少城市买房利率普遍要上浮20%以上。

但是,根据规定,从去年8月份开始,我们所熟知的房贷利率,就不再挂钩贷款基准利率了,开始以LPR报价为“锚”。

这个LPR报价,去哪找呢?

每个月20号上午9点半,你都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和央行网站找到,LPR报价分1年期和5年期,由于房贷动辄几十二三十年的,所以参考的是5年期以上LPR的报价。

举个例子,7月份,1年期/5年期LPR分别为3.85%/4.65%,房贷利率参考的是4.65%,各个银行在此基础上进行加点(0.01%为1个基点),如果首套房加80个基点,那房贷执行利率就是5.45%,如果加100个基点,那执行利率就是5.65%,以此类推。

这里就出现了一个问题:新购房的人,购房利率参考的是LPR,那以前购房的人怎么办?假如LPR报价一直降,原来买房的人没办法降低房贷执行利率,岂不是吃亏了?

放心,这一点早就考虑到了。

根据央行公告,今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

请注意:个人房贷转换时统一用2019年12月发布的LPR(4.8%)为基准,所有客户在2020年3月—8月期间的任何时点转换,同一笔贷款的点差都是一样的,保证大家都公平。

现在已经将近8月中旬,离房贷转换LPR合同只剩20多天了,如果转换窗口关闭,以后LPR报价继续下降的话,就享受不到房贷利率下降的优惠。

具体该如何转换?我们再举一个例子。

老李前年买的房子,一家人的积蓄交了首付,偏偏碰上了房贷利率上浮,首套房直接上浮20%,按揭合同期限是30年,也就是4.9%×(1+20%)=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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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李感觉有点吃亏,想在8月31日之前把房贷合同转换成LPR,接下来,他需要做的是:

1,跟银行联系,询问转换方式。

2,确定转换时间,重定价周期仍为1年,重定价日仍为每年1月1日,那么加点幅度应为98个基点(5.88%-4.8%=1.08%)。

3,老李的房贷合同转换LPR后的执行利率还是5.88%,只不过计算方式变成了4.8%+1.08%=5.88%。

4,如果到今年底,5年期以上LPR下降到了4.5%,那在明年重定价日,老李的房贷利率就是4.5%+1.08%=5.58%。

有人会说了,转换新合同这么麻烦,不转不行么?

当然可以,如果老李选择“固定”利率,那在他剩下28年的按揭期限里,房贷利率永远都是5.88%,不会再有任何变化。

说白了,摆在有房族面前的,是一道“2选1”的难题,这道题已经进入“倒计时”阶段。

接下来的20多天时间里,要么转成LPR,跟着5年期LPR报价随波逐流,要么选固定,接下来利率不会有任何变化。

从现在开始到8月31日这段时间,给了我们“主动权”,过了这段时间,想转也转不了。

还有一点要注意,很多人觉得,闭着眼睛选固定利率,就是“占了银行的便宜”。

这种观点无疑走入了误区。

理论上讲,不管你转LPR还是保持固定利率不变,银行都只是一个“中间环节”,他们是不可能预判到未来LPR报价变化趋势的。

用业内经常挂在嘴边的话来说:别想着占银行便宜。

如果觉得未来降息会继续,LPR报价会持续走低,那就选浮动利率转换成房贷新合同。

如果你觉得未来还可能会加息,现在的利率是低点,那就选固定利率不变。

归根结底,要转LPR新合同还是维持现状不变,完全是个人偏主观的判断,跟银行的关系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