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海口市美安科技新城5幅工业用地集中挂牌,土地总面积12.9万平方米(约合193亩),挂牌起始总价约4.8亿元,规划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特种汽车生产基地、海南新药转化基地、医疗器械生产研发销售基地、海南医药健康产业基地,以及高性能铜材加工生产基地。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5幅地块的挂牌信息

根据规划,美安科技新城将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发展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及医药等产业。规划提出,美安科技新城将在未来10年内,吸引高端人才和企业集聚,最终将建设成为带动海口南部城市组团发展的未来科技绿色城邦。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海口美安科技新城鸟瞰图

简评:从此次大批量挂牌地块的用途看,随着行业集中度的加强,美安科技新城的区域价值或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不难预见,海口城南板块,置业潜力巨大!

01

海口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0)第31号

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将美安科技新城B0408-3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

本次挂牌出让的宗地位于海口市美安科技新城B0408-3地块,土地总面积为42087.57平方米(合63.13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该宗土地权属清晰、安置补偿已落实到位,地块不在系统污染或疑似污染地块范围内、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已具备供地条件。根据高新区管委会《关于美安科技新城B0408-3地块规划意见的函》(海高新函〔2020〕136号),用地位于秀英区美安科技新城B0408-3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该地块用地范围东至美安大道、南至规划路,西至规划六 路、北至美平二横路,容积率≥1.0,建筑密度≥35%,绿地率≤20%,建筑限高≤40米。

二、竞买人资格

除法律法规另有限制以及存在在海口市行政辖区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或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以外(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申请。

非海口市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在海口市注册成立法人项目公司(持股须50%以上,不含50%)或全资子公司,由项目公司(持股须50%以上,不含50%)或全资子公司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并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挂牌地块起始价为3009.26万元人民币,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竞买人在报名时需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3009.26万元。

四、竞买咨询及报名期限

有意竞买者请到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地址:海口市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五楼)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3号窗口查询,凭有效证件到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索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并按挂牌出让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3日9:00至2020年9月7日16:00(北京时间)。

五、挂牌时间、资格确认及挂牌地点

1、挂牌起始时间:2020年8月29日9:00(北京时间)。

挂牌截止时间:2020年9月9日16:00(北京时间)。

2、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于2020年9月9日16: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3、地点: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大厅。

本次竞买活动挂牌报价阶段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

六、其它注意事项

(一)挂牌成交后,土地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为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定金为成交价的10%。

(二)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应当与挂牌人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还须与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该协议书作为土地出让合同的补充条件),并严格按照《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三)本次挂牌宗地用于开发建设高性能铜材加工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需符合环保要求。该宗地须按投资强度不低于600万元/亩,达产后年度产值不低于3000万元/亩,平均每年单位土地税收贡献率不低于70万元/亩进行投资建设。

(四)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已具备开发条件,竞得人须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4个月内动工,2年内完成项目建设。竞得人须自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8个月内实现项目投产(产品下线,有经营收入),项目投产后1年内达产。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海南省和海口市的有关管理规定。

(五)本宗地按现状出让。

(六)由竞得人按税法规定交纳,挂牌交易服务费按规定收取。

(七)受让人凭土地出让金发票及完税证明等材料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0898)68531700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898)65303602

网上查询:

www.landchina.com

http://zw.hainan.gov.cn/ggzy/

http://lr.hainan.gov.cn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8月6日

02

海口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0)第32号

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将美安科技新城B0619-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

本次挂牌出让的宗地位于海口市美安科技新城B0619-1地块,土地总面积为33361.42平方米(合50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该宗土地权属清晰、安置补偿已落实到位,地块不在系统污染或疑似污染地块范围内、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已具备供地条件。根据高新区管委会《关于美安科技新城B0619-1地块规划意见的函》(海高新函〔2020〕167号),用地位于秀英区美安科技新城B0619-1地块,用地性质为一类(二类)工业用地M1(M2),用地范围东至规划路、南至规划路,西至规划路、北至安新街,容积率≥1.0,建筑系数≥30%,绿地率10%≤G≤20%,建筑限高≤40米。

二、竞买人资格

除法律法规另有限制以及存在在海口市行政辖区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或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以外(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申请。

非海口市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在海口市注册成立法人项目公司(持股须50%以上,不含50%)或全资子公司,由项目公司(持股须50%以上,不含50%)或全资子公司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并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挂牌地块起始价为2383.74万元人民币,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竞买人在报名时需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2383.74万元。

四、竞买咨询及报名期限

有意竞买者请到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地址:海口市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五楼)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3号窗口查询,凭有效证件到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索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并按挂牌出让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3日9:00至2020年9月7日16:00(北京时间)。

五、挂牌时间、资格确认及挂牌地点

1、挂牌起始时间:2020年8月29日9:00(北京时间)。

挂牌截止时间:2020年9月9日16:00(北京时间)。

2、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于2020年9月9日16: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3、地点: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大厅。

本次竞买活动挂牌报价阶段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

六、其它注意事项

(一)挂牌成交后,土地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为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定金为成交价的10%。

(二)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应当与挂牌人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还须在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日内与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该协议书作为土地出让合同的补充条件),并严格按照《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三)本次挂牌宗地用于开发建设海南医药健康产业基地,建设项目需符合环保要求。该宗地须按投资强度不低于500万元/亩,达产后年度产值不低于700万元/亩,平均每年单位土地税收贡献率不低于96万元/亩进行投资建设。

(四)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已具备开发条件,竞得人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月内动工,2年内完成项目建设。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24个月内实现项目投产(产品下线,有经营收入),项目投产后1年内达产。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海南省和海口市的有关管理规定。

(五)本宗地按现状出让。

(六)由竞得人按税法规定交纳,挂牌交易服务费按规定收取。

(七)受让人凭土地出让金发票及完税证明等材料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0898)68531700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898)65303602

网上查询:

www.landchina.com

http://zw.hainan.gov.cn/ggzy/

http://lr.hainan.gov.cn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8月6日

03

海口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0)第33号

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将美安科技新城B0627-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

本次挂牌出让的宗地位于海口市美安科技新城B0627-1地块,土地总面积为13346.03平方米(合20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该宗土地权属清晰、安置补偿已落实到位,地块不在系统污染或疑似污染地块范围内、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已具备供地条件。根据高新区管委会《关于美安科技新城B0627-1地块规划意见的函》(海高新函〔2020〕165号),用地位于秀英区美安科技新城B0627-1地块,用地性质为一类(二类)工业用地M1(M2),用地范围东至规划路、南至美安四街,西至规划路、北至规划路,容积率≥1.0,建筑系数≥30%,绿地率10%≤G≤20%,建筑限高≤40米。

二、竞买人资格

除法律法规另有限制以及存在在海口市行政辖区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或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以外(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申请。

非海口市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在海口市注册成立法人项目公司(持股须50%以上,不含50%)或全资子公司,由项目公司(持股须50%以上,不含50%)或全资子公司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并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挂牌地块起始价为966.97万元人民币,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竞买人在报名时需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966.97万元。

四、竞买咨询及报名期限

有意竞买者请到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地址:海口市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五楼)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3号窗口查询,凭有效证件到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索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并按挂牌出让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

报名时间:2020年 8月13日9:00至2020年9月7日16:00(北京时间)。

五、挂牌时间、资格确认及挂牌地点

1、挂牌起始时间:2020年8月29日9:00(北京时间)。

挂牌截止时间:2020年9月9日16:00(北京时间)。

2、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于2020年9月9日16: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3、地点: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大厅。

本次竞买活动挂牌报价阶段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

六、其它注意事项

(一)挂牌成交后,土地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为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定金为成交价的10%。

(二)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应当与挂牌人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还须在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日内与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该协议书作为土地出让合同的补充条件),并严格按照《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三)本次挂牌宗地用于开发建设医疗器械生产研发销售基地,建设项目需符合环保要求。该宗地须按投资强度不低于420万元/亩,达产后年度产值不低于675万元/亩,平均每年单位土地税收贡献率不低于80万元/亩进行投资建设。

(四)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已具备开发条件,竞得人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月内动工,2年内完成项目建设。须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8个月内实现项目竣工,竣工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医疗器械注册证办理,注册证取得后1年内项目达产。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海南省和海口市的有关管理规定。

(五)本宗地按现状出让。

(六)由竞得人按税法规定交纳,挂牌交易服务费按规定收取。

(七)受让人凭土地出让金发票及完税证明等材料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0898)68531700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898)65303602

网上查询:

www.landchina.com

http://zw.hainan.gov.cn/ggzy/

http://lr.hainan.gov.cn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8月6

04

海口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0)第34号

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将美安科技新城B0625-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

本次挂牌出让的宗地位于海口市美安科技新城B0625-1地块,土地总面积为20005.61平方米(合30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该宗土地权属清晰、安置补偿已落实到位,地块不在系统污染或疑似污染地块范围内、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已具备供地条件。根据高新区管委会《关于美安科技新城B0625-1地块规划意见的函》(海高新函〔2020〕166号),用地位于秀英区美安科技新城B0625-1地块,用地性质为一类(二类)工业用地M1(M2),用地范围东至规划路、南至规划路,西至规划路、北至安新街,容积率≥1.0,建筑系数≥30%,绿地率10%≤G≤20%,建筑限高≤40米。

二、竞买人资格

除法律法规另有限制以及存在在海口市行政辖区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或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以外(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申请。

非海口市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在海口市注册成立法人项目公司(持股须50%以上,不含50%)或全资子公司,由项目公司(持股须50%以上,不含50%)或全资子公司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并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挂牌地块起始价为1423.46万元人民币,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竞买人在报名时需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1423.46万元。

四、竞买咨询及报名期限

有意竞买者请到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地址:海口市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五楼)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3号窗口查询,凭有效证件到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索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并按挂牌出让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3日9:00至2020年9月7日16:00(北京时间)。

五、挂牌时间、资格确认及挂牌地点

1、挂牌起始时间:2020年8月29日9:00(北京时间)。

挂牌截止时间:2020年9月9日16:00(北京时间)。

2、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于2020年9月9日16: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3、地点: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大厅。

本次竞买活动挂牌报价阶段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

六、其它注意事项

(一)挂牌成交后,土地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为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定金为成交价的10%。

(二)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应当与挂牌人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还须在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日内与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该协议书作为土地出让合同的补充条件),并严格按照《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三)本次挂牌宗地用于开发建设海南新药转化基地项目,建设项目需符合环保要求。该宗地须按投资强度不低于700万元/亩,达产后年度产值不低于1000万元/亩,平均每年单位土地税收贡献率不低于100万元/亩进行投资建设。

(四)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已具备开发条件,竞得人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个月内动工,2年内完成项目建设。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24个月内实现项目投产(产品下线,有经营收入),项目投产后2年内达产。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海南省和海口市的有关管理规定。

(五)本宗地按现状出让。

(六)由竞得人按税法规定交纳,挂牌交易服务费按规定收取。

(七)受让人凭土地出让金发票及完税证明等材料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0898)68531700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898)65303602

网上查询:

www.landchina.com

http://zw.hainan.gov.cn/ggzy/

http://lr.hainan.gov.cn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8月6日

05

海口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0)第35号

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将市美安科技新城B0719-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

本次挂牌出让的宗地位于海口市美安科技新城B0719-1地块,土地总面积为20067.26平方米(合30.1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该宗土地权属清晰、安置补偿已落实到位,地块不在系统污染或疑似污染地块范围内、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已具备供地条件。根据高新区管委会《关于美安科技新城B0719-1地块规划意见的函》(海高新函〔2020〕164号),用地位于秀英区美安科技新城B0719-1地块,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用地范围东至规划路、南至规划路,西至美安二环路、北至美安三街,容积率≥1.0,建筑系数≥30%,绿地率10%≤G≤20%,建筑限高≤40米。

二、竞买人资格

除法律法规另有限制以及存在在海口市行政辖区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或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以外(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申请。

非海口市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在海口市注册成立法人项目公司(持股须50%以上,不含50%)或全资子公司,由项目公司(持股须50%以上,不含50%)或全资子公司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并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挂牌地块起始价为1464.55万元人民币,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竞买人在报名时需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1464.55万元。

四、竞买咨询及报名期限

有意竞买者请到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地址:海口市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五楼)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3号窗口查询,凭有效证件到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索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并按挂牌出让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3日9:00至2020年9月7日16:00(北京时间)。

五、挂牌时间、资格确认及挂牌地点

1、挂牌起始时间:2020年8月29日9:00(北京时间)。

挂牌截止时间:2020年9月9日16:00(北京时间)。

2、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于2020年9月9日16: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3、地点: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大厅。

本次竞买活动挂牌报价阶段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

六、其它注意事项

(一)挂牌成交后,土地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为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定金为成交价的10%。

(二)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应当与挂牌人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还须在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日内与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该协议书作为土地出让合同的补充条件),并严格按照《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三)本次挂牌宗地用于开发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特种汽车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需符合环保要求。该宗地须按投资强度不低于400万元/亩,达产后年度产值不低于600万元/亩,平均每年单位土地税收贡献率不低于83.33万元/亩进行投资建设。

(四)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已具备开发条件,竞得人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月内动工,2年内完成项目建设。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18个月内实现项目投产(产品下线,有经营收入),项目投产后18个月内达产。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海南省和海口市的有关管理规定。

(五)本宗地按现状出让。

(六)由竞得人按税法规定交纳,挂牌交易服务费按规定收取。

(七)受让人凭土地出让金发票及完税证明等材料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0898)68531700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898)65303602

网上查询:

www.landchina.com

http://zw.hainan.gov.cn/ggzy/

http://lr.hainan.gov.cn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8月6日

来源:网易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