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超越“职业境界”——在工作中活出生命的精彩(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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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职业境界”,在圣吉《第五项修炼》一书中也有专门的阐述。圣吉讲到,使我们朝向学习型组织迈进的,还有其更深层的社会动力,即人类的工作观因物质的富足而逐渐改变,也就是从所谓的“工具性”工作观(工作为达到目的之手段),转变为“精神层面”的工作观(寻求工作的“内在价值”)。

圣吉同时分析,传统意义上的员工与组织的关系,是一种“契约关系”,员工以一天的辛勤工作,交换一天对等而公平的报酬;而新型的员工与组织的关系,则是一种“盟约关系”,员工则更加重视个人潜力的充分展现,重视个人在工作中所获得的生命幸福。

由圣吉讲到的这些思想,我们不由联系到目前在教师队伍中所存在的对待本职工作的认识和态度。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叶澜教授所主编的《教师角色与教师发展新探》一书中所列举的有关教师职业状况的三种境界,即——

1、“生存型”的境界。

处在这样的职业境界下的教师,往往把自己所从事的职业看成是进入生活或者获取地位的一种基本手段,以此换得一份固定的收入,用以维持个人及家庭的生计。这样的教师选择教师的职业并不是他们的所爱和首选,而只不过是不得已而已。从事教师这个职业对他们来说,只是一种无奈的苦捱或暂时的“栖息”。

2、“享受型”的境界。

处在这样的职业境界下的教师,能很好地体验到职业给他们带来的幸福与快乐。教师的职业对他们来说,已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同时更是参与生活、体验人生的重要途径。他们不愿在浑浑噩噩中枉度一生,而是有更多的人生追求,即追求职业的幸福,追求在工作中人生的快乐。他们怀着满腔的热情投入工作,能快乐地与学生交往,欣慰地享受着自己在教育教学中的每一点成就。

3、“发展型”的境界。

处在这样的职业境界下的教师,对从事教师职业有着更高层次的追求。他们不仅不是把教师这一职业当作满足其物质需要的功利手段,也不仅仅把这一职业看成是给予和付出后的心灵满足,而是坚信教师在全身心地培养下一代的同时,自己个人也会通过自由而富于创造性的劳动实现自我的发展与完善。从而,他们始终以终身自我学习、自我教育作为职业生涯的推动力,始终将教师职业视作不仅给予也在收获的有意义的活动。

以上关于教师对待职业的三种境界,正如圣吉在《第五项修炼》一书中所分析的,前一种就是“工具性”工作观下的“职业境界”,而后两种是真正的“精神层面”的工作观下的“职业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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