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惠州法院被指定为全省“一案一账号”执行款管理试点法院。记者日前从惠州中院获悉,经过一段时间的改造调试,目前惠州法院已圆满完成试点任务,获评“一案一账号”执行款管理全省示范法院。

此前,在省高院的支持和指导下,惠州两级法院被指定为全省首批“一案一账号”执行案款管理试点法院,惠州中院成立了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何学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执行案款管理,事关当事人切身利益,事关司法权威和执行公正,意义重大。”何学介绍,开展“一案一账号”执行案款管理试点工作,推进系统流程的完善和优化,能从制度设计和技术保障层面进一步堵塞执行案款管理漏洞,有效解决案款混杂、账目不清、监管困难等问题,防控执行案款管理廉政风险,提高执行工作质效,更好保障当事人切身利益。

据悉,“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系统由省项目组升级改造完成,惠州法院试点工作的重点是:统筹对接当地银行、技术公司、财务系统软件公司等有关单位,推动案款管理系统与银行系统、财务系统等完成对接改造并投入使用,通过实际使用测试发现系统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和优化系统流程的具体意见,并交由项目组整改优化。

系统升级改造后,当事人通过pos机、微信等渠道缴款均能直接进入“一案一账号”,方便了当事人参与执行,同时新系统实现了对案款的全流程监管、提醒发放等功能,大幅提升执行案款的管理水平。

【记者】卢慧

【通讯员】卢思莹 周泽锋

【作者】 卢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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