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位于松嫩平原,境内地势平坦,江河纵横,共有大小江河300余条,湖泊70余处。在探索实施河湖长制过程中,齐齐哈尔市不断破解薄弱环节与瓶颈,以河流为单元,在全市建立起市级重点江河有巡护检查专职机构、县级有河湖巡护执法专职机构、村级有河湖巡查保洁队伍,建起统筹有力、上下贯通的江河巡护监管体系,并建立配套工作机制,形成了专群结合的有机体制,全面推动河湖巡护治理常态化开展,为鹤城水生态文明建设打开了新的局面。

以机构实现河湖专人专管。按照“统筹改革、落实主责、综合施治、依法治水”原则,齐齐哈尔市以河流为单元,建立起村屯、河湖全覆盖、上下贯通的江河巡护监管体系。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整合机构编制资源,依托原有的河道、湿地、自然保护区等管理部门,设立江河巡查管护专职机构,实行专人专管。市级对主要江河“一江十河”分别设立巡查管护总站,县级对应设立16个巡查管护分站,整合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城管、林草、农业、住建等部门涉河湖职能,承担发现、解决涉河湖问题,跟踪、督促河湖长制工作落实等职责,以河流为单元落实属地责任、强化流域管控,有力解决了多部门涉河湖职能交叉和各自为战的难题,并同步建立了村级河湖巡查保洁队伍,承担河湖日常巡查保洁和问题预警报告工作。

以机制保障体系有序运行。为完善巡护监管体系,齐齐哈尔市着重建立五个配套工作机制:巡查机制要求巡护机构按职责分工,对管辖河流开展日常巡查管护,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和相关责任部门的监控成果,查找和发现水生态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明确工作重点和整改目标;信息沟通机制要求巡护机构每月向对应河湖长和河湖长办报告巡护情况,责任部门及时向巡查管护机构通报河湖管理范围内的行政许可事项;执法联动机制要求行政主管部门、巡护机构与公安机关联勤联动,实行站警结合、联动巡查执法,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属地管护机制明确了县乡村各级职责和河湖问题处置流程;督查机制确定市级每年组织开展河湖长制专项督查,深入河湖一线查找问题、督促整改。

以行动突出巡查管护实效。全市各江河巡护监管体系由对应巡护总站牵头,结合流域实际,分别制定日常工作制度,开展巡护工作,对影响河湖水环境水生态的各类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移交、依法处理、恢复原貌。如讷谟尔河巡护体系实行“3441”巡查制度,即讷谟尔河巡护总站每周至少巡护3个工作日,县级巡护站每月至少巡护4次,乡级专职巡护员每月至少巡护4次,村级巡护员每日巡护1次。嫩江巡护总站则由班子成员带队,每周至少巡查2次,且每月对辖区内408公里长的嫩江干流全线巡查至少1次。2019年,全市江河巡护机构累计巡查2805次,发现并解决问题4125个;村级河湖巡查保洁员累计巡查239万次。

目前,在齐齐哈尔市不仅有市县两级巡护机构作为河湖巡查管护的“正规军”,还有既作为河湖环境的保洁员、又作为发现问题的“流动哨”的群众队伍,双方优势互补、共同发力。通过建立江河巡护监管体系,河湖长制的组织体系与工作运行机制有效衔接,显著增强了河湖长制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通过近两年时间的探索实践,齐齐哈尔市在河湖巡查管护方面初步找到了一条行之有效的道路。(记者 梁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