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全力推进“双进”工作,有效提高执行质效。2020年,榆林市两级法院持续深化执行改革创新、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始终把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满意度作为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榆林中院持续推出“执行双进”系列报道,用典型案例、有效措施、积极成果书写执行篇章,讲述执行故事,诠释榆林法院执行人对法律要议的坚持、对公平正义的坚守、对人民群众的敬畏,牢记初心使命、敢于担当作为。

横山法院耐心调解促成房产拍卖

在大力开展“双进”专项执行工作期间,横山法院于2020年5月18日起强制执行拍卖了被执行人曹某某位于西安市的一套房产。该房产于19日以125.12万元成交,房产溢价15万元,成交后将成功促成一案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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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陕西某某银行与被执行人曹某某等借款合同一案,案件标的为93.1562万元及利息,申请人陕西某某银行向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中法院查明,被执行曹某某在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道有房产一套,法院迅速将该房产予以查封。

考虑到西安市近年来房产市场的繁荣因素,执行法官将涉案双方传唤至法院进行谈话,但被执行人曹某某表示没有能力一次性履行案款,后经执行法官释明法理并耐心调解后,曹某某终于意识到了处置该房产的必要性,遂同意将该房产自行腾空后交由法院强制拍卖。

房产拍卖公告等信息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发布后,横山法院在官方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对拍卖信息进行宣传推广,效果显著。开拍前有超过9000人围观,138人设置提醒,5人报名竞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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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该房产在第一次拍卖中以110.12万元的价格起拍,经过31次的激烈竞价后,最终以125.12万元的价格成交,溢价达15万元。该房产拍卖成交后,将能够足额偿还本案案款。

横山法院在开展“双进”专项执行工作以来,集中力量清理长期未结和疑难积案,有效执结各类新收案件,全面去存量、抑增量、提质效,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依法执行到位,力争实现“横向有进位、纵向有进步”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