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一六年,辽宁营口一子,名李荒,幼年便怀抱进步之志,志存救国图存之愿,思想日渐成熟。一九三五年,他踏入抗日救亡运动,义无反顾,踏上革命征程。抗日与解放战争年间,李荒身临其境,从事宣传工作,为革命胜利尽职尽责,见证了新中国之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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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建立后,李荒职任辽宁省委书记处书记等职,投身辽宁省建设与发展之中。然一九六六年,特殊时期来临,李荒作为一位干部,身受冲击,遭受迫害。困境中,李荒刚毅不屈,以刚正之心,与造反派顽强对抗,捍卫党员之尊严。

一九七三年,李荒东山再起,辗转至大连理工学院工作。时局艰难,他努力恢复教学秩序,减轻“四人帮”对教育的摧残。四人帮覆灭后,李荒受到重用,一九七九年,年届六旬有三,他荣任辽宁省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

同时,一九七九年,中央召开了第一次全国“两案”审理座谈会,辽宁省委也成立了“两案”审理领导小组,李荒担任组长。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辽宁在“十年特殊时期”中深受“四人帮”影响,灾情严重,粉碎“四人帮”后,面临诸多问题,李荒肩负重任,应接不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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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荒,一生清廉正直,实事求是,坚持真理,始终秉持正义之心,是一位令人敬佩的优秀干部。一九七九年,他受命调查“四人帮”在辽宁的代理人,以及魏秉奎、刘盛田等人的罪行,查清真相,为后续审判“四人帮”党羽做出了重要贡献。此举获得老干部的高度赞誉,称其“临危受命挑重担,拨乱反正立大功”。

李荒一向坚持原则,不畏权势,不为私利所动。一九七九年,大连电视机厂生产黑白电视机,引发欢欣。然李荒得知后坚决反对,拒绝试用,更劝说其他干部退回。在他的主持下,相关部门出台规定,严禁试用企业产品,彰显了他的公正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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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一九八三年四月,李荒在全省干部会议上发表言论,主张杜绝“夫人参政”,深刻阐述其危害,并敦促干部管好家属。他的言论引起中组部的重视,得到刊登,为纠正不正之风指明了方向。

一九八三年,李荒离职休养,但他不停笔耕不辍,著述颇丰。晚年,他安度沈阳,二零一四年因病辞世,享年九十八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