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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拌黄瓜要办证才能销售,大家没有想到吧,根据我国的相关法规,冷食类食品需要办证的,而凉拌黄瓜确实属于冷食类,确实需要办证,但在实际中,这是一道很平常的家常菜,大饭店也或许临时根据顾客需要加上这一道菜,有时候也可能是需要在菜品中放黄瓜丝,无意中经营了冷食类菜品的经营,特别是路边摊上,关于黄瓜的菜品经营情形较多,这就给了一些人打着法律的旗号搞事情的人有了可乘之机。

根据上海方面的一个消息说,有一个人,做了职业索赔者,就是拿着售卖凉拌黄瓜没有办证为由,一个之内,向1372家饭店提出了索赔要求。并且这还不是个例,根据2023年5月的一个查询,全国有1000多家餐饮企业因为没有办理冷良类经营许可证,售卖了类似凉拌黄瓜等冷食,被判为超范围经营,被行政处罚,处以500-5000元的罚款。

好在我国相关部门采取了一定的措施,对类似凉拌黄瓜等家常菜做了简化许可的处理,但门槛还在。司法界对此类事件也有所补救措施,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在相当的司法实践中,也把职业打假高额索赔的行为,不再定义为消费行为,不再列入消费法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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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职业打假的行为还是很普遍,仅上海一个城市的数据统计,在2023年,职业索赔案件高达24.6万件,有8000人在一年中类似行为投诉超过10件。其中说的一个人在一年中投讨1372家饭店是一个极端的案例,但也绝不是个案,网络上靠职业打假为生还成为了网红的人就不是小数量。

这样的事件,对于大企业来说,罚点款也不是大不了的事情,对企业的经营也没有大的影响,最多是去办一个证,也花不了多少钱,更费不了多少事。但是,对于底层靠路边摊为生的群众,那就不是小事情了,因为他们本身就是靠路边摊为生,养家糊口,如果被职业打假,或者靠钻法律空子为生的人盯了上,那可能就不是小事了,更受不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从天而降的骚扰。

法律本来是保护弱小人群的,最后,有许多人拿起了法律作为武器,向底层群众开炮,这绝不是我们社会主义法治的精神。近些年来,有些法律界的人士,甚至是高端的学者,在向民众普法的时候,还是拿着西方的法律说事,给中国人普及的是西方法律的精神。

中国社会不是西方社会,西方的法律是帮有钱人的,不是帮穷人老百姓的,我们社会的主体是广大群众,中国的法律也就应该是为基层群众服务,绝不能让法律成为资本任意打扮的小姑娘,拿起法律来为难基层群众。不仅不能让凉拌黄瓜等事件上演成闹剧,类似胡辣汤肉加膜维权的事件也不能上演,更不能让中国的法律成为有钱人为难穷人百姓的工具,比如某汽车品牌起诉维权的消费者,让消费者背上官司而无法生活的事情,绝不能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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