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的逮捕证,您见过吗?

想这社会上一般人没见过。

一般人如果见到警察把逮捕证出示在自己的面前,一定会感到惊讶,感到恐惧,甚至心神慌乱到不知所措。

但在40年前,重庆工人薛忠荣面对警察将一张逮捕证出示在他的面前的时候,他的反应却是麻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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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有惊讶,没有恐惧,也没有心神慌乱得不知所措。

他只是说我冤枉!我没犯到该被逮捕的份上!

正因为他觉得自己冤枉,他无法接受这种逮捕,在他遭到逮捕的18年之后,他走上了法庭。

他走上法庭,不是要告逮捕他的警察,也不是要告发那张逮捕证的当地公安局,而是要告令他落到那一步的始作俑者。

就在他走上法庭的这一天,也就是2002年11月6日,当地的司法局机关报——重庆法制报对此作出了报道。

当他把这张报纸的影印件展示到我梦野艳齐面前的时候,我能够想象出他在法庭上是怎样的慷慨陈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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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这一天的法庭上,希望法官能给他讨回个清白。

因为他在这之前已经得到了当地公安部门给他做出的一个定论。

这个定论在这一天的重庆法制报上是这样表述的——

今年4月,沙区公安分局立案调查告之他原单位的做法系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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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因为有了这个定论,他才有了走向法庭的底气。

说到这里,也就牵扯到他当时走向法庭,状告的是谁?

他状告的是他原所在单位——重庆某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他要求其赔偿他的名誉损失8万余元!

他为什么要状告这个单位?

原因是他被警察用手铐铐住双手之前,他就已经被这个单位关押了半年之久。

那半年之久,他被关押在一个女工宿舍一个五六平米的小房子,受到了专人的看管,失去了应有的自由。

在这期间,他的妻子跟他要求离婚,他的父亲而脑溢血突发,死在医院里。

这一切,曾使他绝望,曾使他一头撞向坚硬的墙壁,想以死求得自己的清白。

对于他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这天的重庆法制报是这样报道的——

18年前,一个企业一线职工,利用业余时间为工厂生产资料收集信息,从中获取了2850元的信息费用。18年间,这2850元信息费让这名普通工人被原单位称为"投机倒把"并受到处理。

而这中间又有着怎样的细情呢?

这中间的细情,在这同一天的重庆青年报做了披露。

重庆青年报是这样披露的——

1983年,薛忠荣所在的重庆塑料电线电缆厂由于生产原料紧缺,便发出号召,希望职工面向社会去寻找生产原料,帮助企业走出困境。但是关于是否有奖金,并没有明确表示。31岁的薛忠荣想到自己有门路,便利用下班的业余时间为为厂里打听、联系材料的事。

通过自己的社会关系,他前后共联系到20多吨有色金属原材料,为厂里解决了困难。

事后,薛忠荣在对方那里拿到"信息费",共计2850元。

对此,面对采访他的记者,薛忠荣解释说:"由于当时根本没有中介机构,大家都是在茶馆里交换信息,中介费也叫'茶碗钱'。"

本以为是为工厂办了件好事,谁知1984年初,薛忠荣突然接到单位的消息,当地工商所根据当时的政策,认为私下联系有色金属交易"是非法行为",要对该厂进行处罚,而厂里认为这是薛忠荣的个人行为,让他自己负责。

听到这个消息后,薛忠荣大吃一惊,心里一直忐忑不安,为了避免麻烦,将所得的1400元信息费交到了工商所,之后又将剩下的1450元交到了厂里财务科。

当年3月,薛忠荣因涉嫌"投机倒把"罪被该工商所关入江北区看守所,15天后才被释放。

但是,事情并没有就此了结。看守所放了他,厂里的人却没有放过他。

1984年4月的一天,厂里把他找到了重庆电线总厂办公室,一些厂领导再次对他就此事进行盘问,随后又要求他交代跟厂里哪些干部勾结。

问话结束后,令薛忠荣无法想象的事情发生了,他被厂里扣押。

1984年4月,薛忠荣开始了他长达半年的"囚犯"生涯。

在被关押期间,他是一个"串串、贪污犯"的消息传遍了整个厂区。

当时,厂里的同事几乎没有一个人敢接近他,就连他的妻子也开始再三地向他提出离婚。

1984年7月份的一天,薛忠荣接到父亲病危的消息,经过多次向厂领导的强烈要求,终于在看守人员的陪同下前往医院,在路上薛忠荣才知道前一天厂里有人到父亲家里调查,70多岁的老人家从来人口中得知儿子是"大串串、贪污犯"。

厂里的人前脚走,有脑溢血的老人就倒下了。

当薛忠荣赶到医院时,病榻上的父亲已经不能讲话了,老人一边流泪一边将他的手紧紧握住,十分钟后,老人就"去了"。

这时的薛忠荣只想到要以死证明自己的清白,他"咚"的一声撞在墙上,在他想撞第二下的时候,旁边的人苦苦把他拉住了。

不幸的事接连发生,1985年7月原沙坪坝区人民法院以薛忠荣在为单位购买原材料时,趁机向对方索要"业务费"为由,以索贿受贿罪判处薛忠荣有期徒刑两年。

薛忠荣不服,上诉至原四川省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院判决维持原判。

由此,他又正式地进了监狱!来到了四川省凉山雷马坪劳改农场,开始了两年的狱中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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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正是这两年的狱中生涯,使他更感到他的冤屈不申,枉自为人。

出狱之后,在长达18年期间,他连续写出了1126分申诉书。

这些申诉书,其中的一部分复印件出现我面前的时候,我梦野艳齐看到,那有近500余张。

那真的是厚厚的一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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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遭遇无法接受的冤屈,谁又能如此的执着?如此的不肯放弃?

他因此而来到过北京,并登上了北京的长城,在不到长城非好汉的一张招牌下留下了他的影像。

只是令他遗憾的是,他到了长城,并没能成为他想成为的一身清白的好汉。

因此,他才毅然决然地将把他的清白毁于一旦的原单位告上了法庭。

因此,也才有了这一天的重庆法制报的这篇报道的产生。

只是那一天的法庭开庭,没有给他带来他想希望得到的结果。

被告方以种种理由拒绝接受他的要求。

法院也没有按照他的意愿做出最终的裁决。

结果,是他大失所望。

结果,使他更加不甘。

更加不甘的申诉,又由此开始。

也就是说,今天的他仍没有放弃他的执着,仍想为自己讨回个清白。

为了让你能够了解当年的重庆法制报对他走上法庭这件事的报道的详细内容,我梦野艳齐现将其原文一字不差地复述如下——

今晨法讯 2002.11.6

本报讯(记者黄茵菌)

18年前,一个企业一线职工,利用业余时间为工厂生产资料收集信息,从中获取了2850元的信息费用。18年间,这2850元信息费让这名普通工人被原单位称为"投机倒把"并受到处理。

为了自己的清白,工人薛忠荣一纸诉状将原单位重庆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名誉损失8万余元,

沙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据薛忠荣诉称,他原本是重庆某电线电缆责任公司(现已被重庆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兼并)的职工,早在1983年年底到1984年元旦,他根据厂长动员,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为工厂生产资料收集信息并从中获得中介费用2850元。

本以为是为工厂办了一件好事,谁知1984年4月中旬,工厂却以薛忠荣的行为是投机倒把,对他进行质问,并停发工资,对其家中进行搜查,让全厂职工都认为其是"大串串"。

18年间,薛忠荣深感冤枉,四处上访。

直到今年4月,沙区公安分局立案调查告之他原单位的做法系错误后,薛忠荣认为该单位对其人格、名誉造成了重大伤害,遂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原单位赔偿名誉损失8万余元。

而在昨日的庭审中重庆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则表示不认可其造成了名誉侵权。

该公司代理人称当年对其进行处理时是在工商部门因薛忠荣投机倒把对其进行了15天行政拘留后,才对其进行处理的。

而薛忠荣及其诉讼代理人认为,单位的处理和工商部门的处理主体不同,不能混为一谈,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的侵权行为确实存在。

因证人未能到庭,合议庭在经过审理后宣布择日再审。

需要重复的,就是——

这篇报道的关键点“沙区公安分局立案调查告之他原单位的做法系错误”这一段文字。

重庆法制报,并非是如今的自媒体,它是当时的重庆司法局的机关报。

重庆司法局的机关报不可能轻易地发布这样的信息。

这个信息可以说是当时当地公安部门的明确的态度。

这种明确的态度,在今天看来,应当说,仍具有它的现实意义。

但这具有现实意义的态度,又至今没有让他薛忠荣看到他应该看到的结果,这又怎么能让他有所放弃呢?

因而,已经40年了,他为他的清白的奔走,至今也没有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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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这件事,就先说到这里。

感谢您的收看。梦野艳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