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记者从商丘市教育体育局获悉,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了第二十四批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和满五年省级示范幼儿园复评结果,我市四家省级示范幼儿园通过满五年复验评估。

据介绍,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及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各地逐级推荐申报的基础上,依照《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报合格的幼儿园进行了审验评估,同时对满五年的省示范幼儿园进行了复验评估。经评估,认定18所幼儿园为第二十四批“河南省示范幼儿园”,60所幼儿园复验合格。其中,商丘市实验幼儿园、商丘市第二幼儿园、夏邑县直机关幼儿园、虞城县商外幼儿园等我市四家省级示范幼儿园通过满五年复验评估。

开展省级示范幼儿园创建工作是促进幼儿园贯彻学前教育政策,坚持规范办园,实施科学保教,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学前教育整体发展水平的重要措施。兼顾不同地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合理确定省级示范幼儿园的区域、城乡分布。凡被命名为省级示范幼儿园的,其行政隶属关系和管理主体不变。幼儿园的主办单位和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继续履行举办和管理职责,积极为省级示范幼儿园的建设和发展创造必要的条件,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引导其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普惠性的发展方向,促进其持续发展和示范作用的有效发挥,推动当地幼儿园保教水平的整体提升。省级示范幼儿园实行动态管理。对已确认的省级示范幼儿园,省教育厅每五年组织开展一次复评,并根据需要不定期地开展专项督查,促进省级示范幼儿园不断提高办园水平。

我市教育行政部门将加强对辖区内省级示范幼儿园的动态监管,指导各幼儿园贯彻落实教育部印发的《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精神,规范办园,科学保教,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扶持帮助薄弱幼儿园提升办园水平,促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

记者 鲁超

来源:京九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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