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现场劳荣枝称自己是“傻白甜”,辩解能力又一次在线,感觉随着时间的推移,劳荣枝死刑的可能性有所降低,而且如今劳荣枝开始借助媒体的“压力”,不仅多次希望媒体将自己的话报道出去,而且如今也有一些人认为她死刑的概率会有些降低。
但我认为,在证据链完善的情况下,劳荣枝被判死刑的可能性依然很高,毕竟当下的证据链已经完善,只是想要通过“不承认”“翻供”等方法来降低死刑的概率,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

‬01.劳荣枝死刑的概率依然很大
二审休庭,择期宣判,二审这两天让我们看到了一个不一样的劳荣枝,她在心智,逻辑以及辩解能力上都与我们以往“认为”的乖乖女有所不同,很多话,很多语言都能在关键时刻“顶”上去,而且二审期间,劳荣枝完全否定了自己“故意杀人”的说法,认为自己是被迫的,主观上并没有想要去做这个事情。
但我们的办案人员通过调查,发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线索,那就是法子英归案以后,还发生了一个被绑架人员死亡的事情。
法子英是22号被抓的,但是七名受害者中,有一人是24号遇害的,而其中有一名逃出生天的人证实,法子英被抓之前,曾交代过如果不回来,就将这个被害人杀害。
法子英后续被抓,这名被害人很有可能就是劳荣枝杀害的,而且劳荣枝之前也承认了,就她和法子英二人,不是法子英就是她做的,只不过二审的时候翻供了,但依然于事无补,证据确凿之下,翻供也没有用。

此外,劳荣枝为了证明自己是胁迫的,说了很多关于自己隐私的事情,比如说自己流产过,说自己流产两次,一次是自己药流,一次是法子英姐姐带她去的医院,但九江妇幼医院以及法子英姐姐的证言都表明,劳荣枝的说法并不属实。
从这两点可以看出,劳荣枝很多反驳的话,都没有依据,没有依据的反驳根本不会被采纳,因此维持原判的可能性很高。
‬02.没有新的足以支持翻供的证据,是很难改变一审的
很多朋友都没打过官司,我打了好多年官司,经历过二审,当时是一审对我非常不利,我找到了非常关键,足以翻供的证据,这才在二审的时候翻案。
劳荣枝想要在二审翻案,就要找到非常重要而且很直接的证据,但现在来看,她二审提供的是新的证据,都不足以证明她并没有参与这些事,只是从侧面证明自己并没有参与这些案子,但实际上,这些新提供的证据根本证明不了她没有参与其中。
劳荣枝提供的新证据有三。
第一是劳荣枝闺蜜说她不是爱慕虚荣的人,想要从侧面证明劳荣枝所做的都是受到了法子英的威胁,但该视频证据被检方反驳,因为视频中有明显被剪辑的痕迹,并不能当作证据。
第二是劳荣枝被捕的时候没有反抗,而法子英被捕的时候反抗非常理解,而且劳荣枝没有整形,没有想过隐瞒,但这些都不足以说明劳荣枝符合减刑的条件。
第三就是举了一个同样差不多的案情,案件中的女子和劳荣枝相似,但被判了12年。
虽然新提供的证据很多,但实际上并没有一条能够推翻她没有参与到“故意杀人”的指控之中,因此维持原判的可能性依然很高,而原判就是判她死刑。
‬03.有人证还存活,对于劳荣枝十分不利
本案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证人,是刘某,但是刘某并不愿意出庭作证,因为此事涉及到自己的隐私。

不过根据刘某的证言,劳荣枝在和他有关联的案件中,曾经捆绑了他,并且还威胁他,拿老虎钳打他。
此外,合肥案中被害人殷某某写给妻子的字条上有劳荣枝自己添加的字迹,而且一审当中,已经证明了字迹是劳荣枝所写,二审虽然提供了两个新的字迹专家进行鉴定,但鉴定的结果依然是字迹为两人所为,根据劳荣枝的供诉,案件完全是两人所参与,因此不是法子英就是她写的。
字条中有一段需要值得注意,就是“放下电话,晚15分钟我的命就没了,他们一定让我死得比刚才那个人还惨”的话,足以证明劳荣枝参与其中,并且知道全过程,而且主观恶性非常强。
‬写在最后
其实二审后劳荣枝推翻了很多之前的供诉,但是并没有实际作用,有些事不是不承认就不存在的,如果劳荣枝在过去的20年中,自己主动投案,说明自己是逼迫的,那么还有一丝逃脱死刑的可能,但事情过去这么多年,她用“害怕”,“不敢”来表述自己,谁也不会相信。
此外,法子英和劳荣枝这七个大案,没有劳荣枝只是法子英自己根本做不来,引诱,商讨房租,拿着存折取钱等等,都是案情中重要的一个环节,少了劳荣枝根本就不可能完成。
因此,劳荣枝就是共同犯罪的重要部分,应当承担这些被害人死亡的刑事责任。
所以,我认为最终大概率还是会维持原判,劳荣枝死刑基本上没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