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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入推进人身保险市场治乱象、防风险工作,银保监会决定围绕销售行为、人员管理、数据真实性、内部控制等方面,对人身保险市场存在的典型问题和重点风险进行一次专项治理。

人身保险市场乱象治理全面升级!

4月8日晚间,银保监会向各银保监局、人身险公司下发《关于深入开展人身保险市场乱象治理专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拟围绕销售行为、人员管理、数据真实性、内部控制等方面,对人身保险市场存在的典型问题和重点风险进行一次专项治理。

多名受访的业内人士向记者直言,销售误导、虚挂人力、虚增费用等行为已是行业通病、“恶瘤”,也一直是监管层惩罚的重灾区。《通知》下发充分表明监管层整治行业乱象的决心,以及行业坚持高质量发展的主基调不变。

剑指虚挂人头套取费用

此次专项工作围绕销售行为、人员管理、数据真实性、内部控制四个重点进行。

销售行为方面,重点治理销售过程中误导消费者、异化产品、管理失当等行为。

一是误导销售。是否存在不如实、不准确介绍产品责任、功能和保险期间,以银行存款或理财产品等其他金融产品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将保险产品与存款、国债、基金、信托等进行片面比较或夸大收益;通过短信、微信、朋友圈等制造、传播虚假信息;通过歪曲监管政策、炒作产品“限售、限时、限量”。

二是异化产品。是否存在通过保单贷款、部分领取、减少保额等方式变相改变保险期间、变相提高或降低产品现金价值、变相突破监管规定;异化保险产品功能,将不同保险产品功能错配,进行捆绑销售。

三是管理失当。保险机构及其高管人员是否存在通过指挥、决策、组织、授意他人等形式实施违法违规销售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制止、纠正违法违规销售行为。

人员管理方面,重点治理人员管理弄虚作假、松散失序等行为。

一是信息虚假。是否存在虚假学历、虚假身份信息。

二是虚增人力。是否存在以避税、维持团队架构、完成激励方案、套取费用为目的虚增虚挂从业人员。

三是人员失信。是否存在给予或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其他利益,倒卖保单。四是管理松散。是否存在不严格执行考核要求,不及时为离职从业人员办理注销手续,从业人员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

数据真实性方面,重点治理通过虚假承保、虚列费用、虚挂业务、虚挂人头套取资金,账外暗中支付手续费等行为。

一是虚假承保。是否存在强迫从业人员购买保险、通过即买即卖、即买即借、循环投保虚增保费并套取费用。

二是虚列费用。是否存在通过虚列人头、虚假续佣、高额聘才等套取资金;通过虚构虚增经济事项支出套取费用,如虚列会议费、培训费、活动费、奖励费等;公司直销业务通过中介机构套取费用;向银邮代理机构等支付账外手续费或其它利益。

三是虚挂保费。是否存在保险业务虚挂中介渠道。四是虚假保全。是否存在冒用投保人名义办理保单质押贷款、侵占保单贷款资金或办理退保业务、侵占保单现金价值;从业人员挪用、侵占保费或保险金。

内部控制方面,重点治理业务控制、财务控制、高管履职、风险管理、内部监督等存在的问题。

一是业务控制。业务考核机制、奖励激励机制、营销方案是否科学、合理、存在套利空间;核保核赔标准是否合理、有效。

二是财务控制。是否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严禁兼任不相容岗位,定期或不定期轮岗;建立并实施规范的会计核算流程,依据真实的经济事项进行账务处理,对账务处理的全过程实施有效的控制,实现账账、账实和账表相符;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和预算控制制度。

三是高管履职。高管人员是否存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违规履职、履职不当。

四是风险管理。是否对各类风险进行持续有效的识别、计量、监测与评估;对信访投诉、自保件、极短期退保率、营销员业务品质等是否持续跟踪分析、进行风险评估。

五是内部监督。内部监督制度是否健全、合理、有效,公司对财务、业务、机构、高管履职、内部管理等是否进行定期审计检查,审计问题是否及时整改,是否建立内部责任追究机制,对违法违规人员是否开展责任追究。

“解剖麻雀”式现场检查

根据《通知》安排,此次治理乱象专项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4月至5月为自查自纠阶段,人身保险公司总公司组织所有分支机构逐条对照治理重点,针对2019年至2020年业务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并覆盖所有业务渠道,涉及以往年度或2021年业务的,视情回溯或延伸。

6月至8月为监管抽查阶段,银保监局对辖内人身保险机构自查自纠报告严格把关,并结合属地监管总公司和辖内省级及以下分支机构自查自纠情况,采取上下联动、“解剖麻雀”的方式开展现场检查,于2021年6月15日前将省级及以下分支机构检查对象名单报送中国银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数量不少于3家。

9月至10月为总结提高阶段。银保监局于2021年11月1日前,向中国银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报送专项工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机构自查自纠、监管抽查处理、违法违规问题和原因分析以及完善相关制度的意见建议。

治乱打非是场持久战

追溯来看,近几年来监管层对人身保险市场的乱象治理从未停歇。

2017年末,原保监会印发《关于组织开展人身保险治理销售乱象打击非法经营专项行动的通知》,整治重点就包括销售乱象、渠道乱象、产品乱象、非法经营共四方面问题。

在销售乱象方面同样提到,重点整治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和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将保险产品混同为银行存款或理财产品进行销售、“存单变保单”等问题,以及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通过短信、微信、朋友圈等制造传播虚假信息进行销售误导,通过歪曲监管政策、炒作产品停售等方式进行产品促销等违法违规行为。

经过一年多的专项行动,银保监会于2019年4月下发《关于2018年人身保险治理销售乱象打击非法经营专项行动有关情况的通报》。统计显示,针对机构自查情况,36家银保监局派出190个检查组,对133家人身保险公司省级机构和基层网点开展监管抽查。抽查发现各类违规问题1529个,涉及金额2.2亿元。

从银保监会近几年针对人身险开出的罚单情况也可看出,编制或提供虚假报告、报表;财务数据不真实;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合同约定以外其他利益等仍是重灾区。

这么多年的治乱打非,为何仍得不到根治?

“短治、单行业治理的可逆性很强。”某资深保险人士向《国际金融报》记者坦言,必须改变现有行业的盈利模式,同时给予行业更多的发展政策与机会,拓宽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的收入来源。

上述资深保险人士建议,保险行业应坚持回归销售的本源,树立合规经营的榜样,合理平衡竞争势态,逐步减少绝对的马太效应。并鼓励差异化经营,产品服务的跨界,加强销售人员的市场监督机制,逐步改革现行基本制度。另外还需增加契约精神、法制法规的教育等。

记者 | 罗葛妹

编辑 | 陈偲

版式 | 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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