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台中一名22岁陈姓男子,2019年底某日,和友人一同到某夜店饮酒狂欢,突然有一名喝得烂醉的女子阿花(化名)闯入包厢,陈某认为有机可乘,将人带到附近的宾馆企图性侵。过程中阿花突然醒来,发现自己一丝不挂,又有一名陌生人压在自己身上,吓得不轻,她假称要上厕所,随后报警处理。本案经台中地院审理后,依法判处陈某10个有期月徒刑,可上诉。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判决书指出,陈男在2019年12月26日凌晨2时左右,和友人在台中市南屯区某夜店的包厢内饮酒作乐,过程中喝得烂醉的阿花突然闯入,陈某觉得有机可乘,就和另一名男性友人一同将阿花扶到附近的宾馆休息,随后友人离开现场。

同日上午6时左右,陈某发现阿花仍在昏睡,竟然脱去对方身上的衣物,准备性侵时,这时对方突然清醒。阿花在朦胧中,看到一名陌生男子,当场吓坏。

为避免失身,阿花假称自己想上厕所,随后在厕所内打电话给认识的夜店公关求救,最后再声称要外出拿东西、一定会再回来宾馆,逃离房间并搭夜店公关的车前去报警。

阿花在警局时说:我平常的酒量大概可以自己喝半瓶伏特加,当天喝了公关请的酒不知喝多少就没有意识了,等我醒来,我发现我在一个房间里躺着,身上赤裸,我感觉有个陌生人原本压在我身上,他看我醒来才变成撑在我上方,我当时很害怕,开口问你是谁、我怎么会在这里。

法官认为,陈某虽然想趁阿花意识不清时进行性侵,不过阿花喝的酒却不是他提供的,再加上陈某当时才22岁,因思虑未周,才会一时失控,考量到双方已经以25万达成和解,因此依刑法规定予以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