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3月1日上午,广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广东省进一步推动竞争政策在粤港澳大湾区先行落地的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相关情况。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和灵魂。”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麦教猛表示,《实施方案》围绕“竞争优先、和而不同、持续发展”三个原则,聚焦“建立健全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竞争规则、建立健全以竞争政策为基础的政策协调机制、全面清理和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四个目标,明确了十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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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清理粤港澳大湾区统一市场的阻碍

麦教猛介绍,为规范政府有关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实施方案》明确:

一是健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共同参与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在审查规章、规范性文件基础上,率先将地方性法规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

二是全面清理妨碍粤港澳大湾区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重点清理妨碍民营企业发展和违反内外资一致原则的歧视性准入、指定交易政策措施,防止滥用行政权力通过招投标、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公证等形式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三是优化审查机制,强化政策制定部门的自我审查责任,完善重大政策措施会审、抽查、举报回应等工作制度,先行探索由市场监管部门与政策制定部门会商会审开展竞争审查的工作模式。

四是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的刚性约束,实现公平竞争审查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

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码

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实施方案》明确:

一是加大执法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群众关切的行业垄断、企业垄断、地方保护、区域封锁等违反公平竞争的行为,精准重拳出击,让监管长出牙齿,让违法付出代价。

二是突出执法重点。针对平台经济、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坚持创新发展与依法规范并重,完善公平竞争规则,提升监管执法的精细化和有效性。

三是提升执法效能。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动机制,加强执法力量配备,提高监管执法水平;推进“大数据+监管执法”,完善线索获得渠道,构建监管网络;破解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标准差异问题,加强案情会商、案件通报及工作交流,推动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高效衔接。

实现港澳投资者商事登记远程办理

公平准入是公平竞争的重要内容。《实施方案》明确:

一是推进市场领域“非禁即入”。全面落实《外商投资法》,对包括港澳投资者在内的外商投资者,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制度,实现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平等进入市场。

二是推动形成公平统一、开放衔接的市场准入规则。深入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等改革,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积极解决“准入不准营”等难题。

三是全面提升准入便利化水平。推广“银政通”服务,实现港澳投资者商事登记就地受理以及远程办理。推动简化版商事登记公证文书试点改革在大湾区复制推广,持续激发湾区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全力支持深圳开展竞争执法先行试点

《实施方案》明确:继续争取市场监管总局对深圳反垄断执法部分授权试点,逐步完善我省反垄断执法工作体制。支持深圳开展竞争监管工作试点。指导深圳探索公平竞争集中审查、专业审查的工作模式,支持深圳建立专门的公平竞争审查机构。在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基础上,支持深圳制定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清单试点,开展商事登记确认制试点,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组建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竞争政策委员会

《实施方案》大力倡导合作交流和竞争文化。一是加强政策协调。构建以竞争政策为基础的政策协调机制,促进产业政策、投资政策、区域发展政策与竞争政策协调。组建由省有关单位和珠三角9市政府组成的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竞争政策委员会,统筹指导竞争政策的实施,邀请港、澳竞争执法机构参与竞争政策委员会相关事务。

二是加强合作交流。推进竞争执法国际合作,特别是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竞争执法合作,提升竞争执法国际化水平。三是推动社会广泛参与。

组建由三地竞争执法专家组成的咨询机构,建立市场竞争状况评估机制,推动区域竞争政策及时优化调整。大力开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普法,树立竞争依法合规理念。在全社会倡导公平竞争文化,树立公平竞争意识,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社会氛围。

采写:南都记者 陈燕

摄影:南都记者 梁炜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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