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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9点,东海交警大队牛山中队来到晶都大道与牛山路交叉口,对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市民进行劝导和警示教育。

记者看到,马路上没有佩戴头盔驾驶员不在少数,仅半个小时,就有100多人因未佩戴头盔被查处。在灌云县也存在同样的情况,记者在灌云县五交化商场检查点看到,尽管有一部分骑电动自行车的市民能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但从整体情况来看,佩戴率也不高。

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驾乘电动自行车没有佩戴安全头盔的处以警告或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截至今天中午12点,全市范围内共有2600多人因为驾乘电动自行车没有佩戴安全头盔被查,其中市区700多起,其他地区1900多起。

编辑丨徐止丽

审核丨段潇

来源 丨《港城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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