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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关于2020年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18]67号)和《关于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甘财社[2019]33号),现就2020年度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范围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每月350元的标准给予个人补贴。

补贴的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 3 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二、社会保险补贴的申领与发放

(一)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从即日起至11月20日前将2020年社会保险缴清,11月1日至11月20日办理申请补贴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申请材料:

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灵活就业的离校12个月内高校毕业生,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提供以下材料:①《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复印件、②灵活就业证明材料、③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等。

三、有关规定

(一)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严格按《白银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白人社发[2019]257号,附后)执行。

(二)根据省、市文件要求,从今年起各种补贴不再实行人工审核,必须通过甘肃省大就业信息系统审核发放。各单位或个人在申请补贴时,要先填写《白银市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录入甘肃省大就业信息系统,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且未享受过社会保险补贴或享受期限未超过规定年限的人员方可申请。

社会保险补贴审核通过后,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设立的基本账户或申请者本人银行账户。

靖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靖远县财政局

2020年10月10日

★来源:靖远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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