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一批院长被免职了。

编辑|南星

来源|看医界(ID:vistamed)

造成院内感染,两名院长被免职

据青岛政务网4月10日消息,青岛市卫健委党组于4月7日决定:免去邢春礼中共青岛市胶州中心医院委员会委员、青岛市胶州中心医院副院长职务;免去魏秀娥中共青岛市胶州中心医院委员会委员、青岛市胶州中心医院副院长、工会主席职务。

据悉,两名院长被免职或与发生在青岛市胶州中心医院的新冠肺炎院内感染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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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青岛市胶州中心医院曾收治过入境可疑症状人员,该人员随即确诊,随后曾与该人员同时出现在该医院同一病区的一对夫妻确诊,并均被初步判断为境外输入关联病例。

据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通报,4月7日,青岛市新增2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初步判断系境外输入关联病例。

受此影响,4月8日,“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表”将胶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由低风险地区调高为中风险地区,此前,山东全省137个县(市、区)均为低风险地区。4月10日,青岛市卫健委发布关于邢春礼、魏秀娥免职的通知。

补贴发放不合理,正副院长被免职

除了防控不力造成院内感染,疫情期间,还有一些院长因为抗疫补助发放的问题被免职。

3月2日,网络上曝光了一份陕西省安康市中心医院一线补助名单,名单中院领导的抗疫补助金额远高于一线防疫人员(院长、副院长获得补贴12300元,某发热门诊一线护师只有3800元),引发舆论哗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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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陕西省安康市通报了调查结果: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市中心医院党委书记、院长陈文乾、副院长董根文予以免职,并给予政务记过处分;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王龙军予以诫勉。

防疫工作不到位,多名院长被处理

除了上述两个典型案例,疫情期间被免职的院长着实不少。

1月22日,西南石油大学(南充校区)校医院违规收治发热病人(患者系该院副院长亲戚),引发可能传播传染病的风险。2月1日,西南石油大学校党委常委会给予校医院院长李涛免去现任职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副院长王济良免去现任职务,解除聘用关系的决定。

1月30日,网上流传出一份四川省蓬安县纪委“关于对鲜店乡疫情防控工作不落实的处理情况通报”。据悉,由于相关部门未按相关规定对武汉返乡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居家隔离监管,该乡党委副书记、乡长被停职检查,乡卫生院院长被免职处理。

2月8日,河南省新郑市第三人民医院副院长楚明辉在途经道路卡点时未按要求佩戴口罩,在被工作人员要求戴口罩时连说16个“我不戴”,并以院领导身份威胁现场工作人员后扬长而去。2月9日,郑州发布通报称,已给予楚明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副院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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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南国早报》消息,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2月13日,广西省任都安县对工作不力的县医院原主要领导就地免职,并对相关医院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广西省任都安县人民医院原院长、党委书记罗立东被就地免职。

此外,1月29日,甘肃省东乡县在督查中发现,坪庄乡卫生院免古池分院院长朱明海对辖区内疫情防控职责落实不到位,存在应付差事、谎报虚报等问题。鉴于此,责成县卫健局党组对朱明海予以免职处理,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本文为《看医界》发布,转载须经授权,并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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