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摆摊老人被城管队员暴力执法,通报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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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摆摊老人被城管队员暴力执法,通报回应

9月18日晚,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委、监察委发布情况通报,对南通开发区小海街道综合执法队协管员粗暴管理流动摊点事件的六名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对“拎摔”摆摊老人的小海街道综合执法队协管员吴某解除劳动关系,对南通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沈某某等其他5人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记过等党纪政纪处分。

事件经过:摆摊老人被暴力执法

9月15日下午,一段发生在南通经济开发区小海街道城管暴力执法视频在网上被大量转载,引发舆论高度关注。视频中显示:一名老人正准备摆摊,执法车走下三名执法人员,先是将老人手中的杆秤没收,老人索要后杆秤被城管掰断,其中一名执法人员还将老人拎起甩摔,致老人腾空翻并重重落地,老人想挣扎爬起来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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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通报城管协管员拎摔卖菜老太:多人被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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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通报城管协管员拎摔卖菜老太:多人被处分

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接警后查明:违法行为人吴某(男,小海街道城管协管员)在管理流动摊贩的过程中,对被侵害人张某(女)实施了故意损毁财物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南通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决定对吴某的上述违法行为予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一千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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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首次公开介入监督

该事件发生后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在网络上持续发酵,也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基层执法队伍的执法监督缺失和执法不文明问题等方面的质疑。据了解,该事件发生后,南通市司法局第一时间介入,并于9月16日与南通市城管局联合印发《进一步严格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为的意见》,全面强化对乡镇(街道)执法人员的执法监督和管理工作。

该《意见》要求全市各级城管执法部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对赋权乡镇(街道)和委托执法单位的业务指导和执法监督,加强对下沉、派驻至乡镇(街道)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纠正执法不规范、不文明、不公正、不合法等问题,坚决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严厉查处城市管理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绝不容忍姑息。

9月15日发生的小海街道综合执法队协管队员“拎摔”摆摊老人的粗暴管理流动摊点事件,充分暴露了执法队伍中存在的政治站位不高、人民情怀不够、法治观念不强、学习教育不到位等深层次问题。

9月18日,南通开发区、南通市城管局分别举行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大会,以案为鉴,教育引导执法人员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永葆务实为民本色。南通市城管局部署全系统集中教育整顿活动,要求深刻吸取该事件教训,举一反三、刀刃向内、找准症结,抓好整改落实,同时重点针对规范执法、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执法队伍建设,通过集中教育整顿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作风建设、法制建设和队伍建设,坚持将文明规范执法理念贯穿在执法全过程。

附情况通报:

近日,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工委依纪依法对小海街道综合执法队协管员吴某违法问题调查处置,同时开展问责调查。有关处理情况如下:

小海街道综合执法队协管员吴某,由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小海街道综合执法队协管员施某某,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

小海街道综合执法队协管员陈某,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小海街道综合执法队队长钱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予以组织处理。

小海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公室主任邢某某,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南通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沈某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特此通报。

中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工作委员会

本文综合自法治日报等

此前新闻

遭城管拎摔执法的老人儿子发声:对方已转来医药费

9月15日,江苏南通城管协管员吴某,将老人张某拎起来并摔在地面,引发网友强烈关注。暴力执法的城管协管员吴某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罚款的处罚,张某因受伤住院治疗。

9月16日,老人张某的儿子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对方已转来了医药费,希望此事能告一段落。

专家认为,城管协管员拎摔老人的行为,于法于情不容。从道德层面看,这种行为相当恶劣;从法律角度,这属于执法犯法的行为,应当进行追责。

打人一方已转来医药费

9月16日,张某的儿子马某告诉极目新闻记者,15日一大早,他接到了朋友的电话,称他72岁高龄的母亲被城管打了。

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平时很少发微信朋友圈的马某,于15日上午更新了朋友圈。马某发布的朋友圈显示,他的母亲躺在地上,多位市民进行围观。马某在朋友圈评论区告诉好友:“城管打了我妈。”

马某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母亲因此受伤在南通大学附属医院住院治疗,不过伤情并不严重。事情发生后,对方已经转过来了医药费。事情已经发生了,他希望大事化小。

事发地附近一市民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张某很少出来摆摊,她卖的都是自家种的菜。

9月16日凌晨1时,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违法行为人吴某(男,小海街道城管协管员)在管理流动摊贩的过程中,对被侵害人张某(女)实施了故意损毁财物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该局决定对吴某的上述违法行为予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一千元的处罚。

9月16日,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通报:9月15日,开发区小海街道综合执法队协管员吴某,在管理流动摊点过程中行为粗暴,引发社会广泛关注,造成恶劣影响。

情况通报(图片来源: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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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通报(图片来源: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事情发生后,当事人被迅速送往医院全面检查。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部门及街道领导赴医院看望慰问并致歉。管委会成立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当晚,公安机关已对吴某依法处置。区监察工委已立案调查,将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执法犯法的行为应当追责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对极目新闻记者表示,城管协管员是一线执法人员,管理摊贩的目的是为人民服务,行使的是公共权力。城管协管员拎摔老人的行为属于暴力执法,于法于情都不容。从道德层面看,这种行为相当恶劣,引起了网友们强烈关注与谴责;从法律角度,这属于执法犯法的行为,应当进行追责。

竹立家建议,路边摆摊经营可以满足市民的需求,不少摊贩属于低收入人群,通过摆摊来获取收入。城市管理者应当细致思考,拓宽群众就业渠道,这些需要用精细、文明的方式管理城市秩序。

竹立家认为,城管协管员等一线执法人员的态度,直接决定着群众对管理者的印象,要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准和道德水平,做到人性执法,清理为人民服务态度不端正的执法人员。

武汉大学城市安全与社会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尚重生教授认为,南通城管协管员的行为非常恶劣,这是对生命的漠视不尊重。

尚重生称,摊贩也是为了生活才在路边摆摊,属于较低收入人群,城市管理应该更有温度,为他们提供合适的场地,减免相关费用,让城市的生活充满温暖。尚重生建议,应该招聘综合素质较高的人员到一线执法队伍中,加强对他们的管理,让他们遵守法律、敬畏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