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拉萨10月8日电 记者8日从西藏自治区体育局获悉,近日,7名登山者在未向登山管理部门报备、未获得登山许可的情况下,私自攀登海拔7034米的卓木拉日康峰;3人于途中失联,后在当地警方、蓝天救援队和西藏登山救援力量的努力下安全返回。相关管理部门提醒:切勿违规登山,确保生命安全。

据了解,登山者向山峰所在地日喀则市康马县报告同伴失联后,当地立即组织公安等部门上山救援,并向西藏自治区体育局通报;自治区体育局协调西藏高山救援队和西藏圣山登山探险服务有限公司组织救援力量、携带专业装备前往事发地点,并于该山峰雪线处将全部登山者接下山。

根据《西藏自治区登山条例》,国内外登山者在西藏海拔5500米以上相对独立山峰进行攀登、攀岩、滑雪、滑翔等探险活动时,必须向自治区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申报内容包括人员、登山线路、行动计划等信息。西藏自治区体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违规登山者普遍存在登山知识和技能缺乏、对山峰情况不熟悉、登山装备简陋、没有专业登山向导与协作引导等问题,极易发生安全事故。

西藏自治区登山管理部门提醒,登山是一项专业性强、风险性大的体育运动,违规登山不仅扰乱正常登山秩序,还易发生险情,危及登山者和救援人员的安全。广大登山爱好者一定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到登山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以便登山管理部门掌握登山者的行踪,遇到危险时及时施援;要在专业高山向导和协作人员的服务保障下,依法依规、安全有序开展登山活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