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辩护,民间借贷不是非吸的一部分
今天讲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辩护思路之一,就是需要将民间借贷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区别开,很多企业家因为公司资金周转,就去借钱,然后给予一定的利息回报,借钱不是犯罪,只是民间借贷,属于民事纠纷。但是如果触及红线,就变成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那么这条红线是什么? 是“非法性”、“公开性”、“社会性”、“利诱性”,如果符合这四个特征,就变成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在辩护过程中,我们会把具有合法目的比如公司正常周转的资金,并且向特定人比如亲戚进行借贷的行为,都从整个案件中分解出来,来确定这个案子是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是不是有一部分金额不应当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我是钟欣律师,有问题直接私信
今天讲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辩护思路之一,就是需要将民间借贷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区别开,很多企业家因为公司资金周转,就去借钱,然后给予一定的利息回报,借钱不是犯罪,只是民间借贷,属于民事纠纷。但是如果触及红线,就变成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那么这条红线是什么? 是“非法性”、“公开性”、“社会性”、“利诱性”,如果符合这四个特征,就变成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在辩护过程中,我们会把具有合法目的比如公司正常周转的资金,并且向特定人比如亲戚进行借贷的行为,都从整个案件中分解出来,来确定这个案子是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是不是有一部分金额不应当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我是钟欣律师,有问题直接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