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女不观灯,好男不鞭春”,出自杜文澜《古谣谚》。

前半句好理解,女子夜半出去观灯,容易遭到不良少年的骚扰,所以姑娘家家的,最好呆在家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在家读读书,写写诗,绣绣花,待字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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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荔镜记》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
这年灯会,地主老黄家的女儿,五娘带着六妹出去看灯,五娘的绝世美颜,吸引了穷秀才陈三的目光。

陈三虽然穷,但却很有才,既有诗才,又有口才,很快俘获了五娘的芳心。

可是看中五娘的大有人在,其中有一个富家公子林大鼻,让仆人挑着几担彩礼来提亲。老黄看到了这么多的彩礼,眼都直了,赶忙答应了婚事。

等陈三东拼西凑,带着寒碜的彩礼来提亲之时,发现林大鼻早已捷足先登了。

可是,五娘不爱钱财爱人才,她爱的人是陈三,陈三也对五娘魂牵梦绕,非她不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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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陈三假扮成匠人来到了老黄家,见到了心爱的五娘,二人一合计,想出了一道狸猫换太子之计。
五娘和六妹一起成亲,等轿子出了门,鱼目混杂之际,陈三拐走了五娘,把六妹扔给了林大鼻。

后来,五娘与陈三生活在了一起,然而他们幸福吗?一开始甜甜蜜蜜,你侬我侬,但日子长了,陈三一身坏毛病就露了出来,他不仅懒,还染上了赌博,最后家里一贫如洗,五娘后悔死了。

假如五娘不看灯,就不会遇上陈三,不遇上陈三,就不会瞎了眼,跟着陈三私奔,等于从天堂一头扎进了地狱。

所以说,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小女生最好多听听大人的,大人毕竟是过来人,懂得比你多,看得比你远,没事就不要出来看灯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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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好男不鞭春”又是什么意思呢?

鞭春是古代一种习俗,大体上是用泥捏成了一头泥牛,然后村里的年轻人争夺鞭牛资格,为此不惜大打出手,打的头破血流,打伤打残的比比皆是。

宋朝陈元靓在《皇朝岁时杂记》中记载了争春牛一事:春,鞭牛讫,庶民杂沓如堵,顷刻间分裂都尽。又相攘夺,以致毁伤身体者,岁岁有之。得牛肉者,其家宜蚕,亦治病。

年轻人不仅争打牛鞭,还争抢泥牛肉,抢回去之后,据说适宜养蚕,还能治病,但每年都会有流血事件发生,所以安全起见,好男儿还是不要“鞭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