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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领事馆位于腾冲市区西北隅(原古城西城壕外)。占地16.5亩,建筑面积697.14平方米。建筑为西式建筑,坐东向西,现存办公楼、文秘办公室、厨房和仆役房4幢建筑。

主体建筑为木石结构办公楼,墙体以火山石条石砌筑,上下两层,一层为办公区,二层为卧室,推山式(四流水)屋顶,筒板瓦屋面(原铺设镀锌铁皮),屋脊上设有两个烟囱和一个通气孔,为屋内及壁炉通风之用。四面墙基下部均设通风口,内为封闭式走道,按两竖一横划分室内空间,室内铺设木地板,地板高于地面56厘米。与中国传统建筑相似,面阔三间、23米,进深2间、13.3米。明间设三个拱形石门,高3.05米,宽1.63米,中为大厅,左右分设办公室、会客厅、书房、储藏室、餐厅等,均设有壁炉。二楼正对内楼梯处为观景台,前设圆柱形石围栏,过廊两端各设房两间,均有壁炉。上下层窗洞均呈长方形。文秘办公室位于办公楼南侧,与办公楼连为一体;厨房位于办公楼北端东侧;仆役房为平房。

英国领事馆建筑用材均经精锤细錾而成,结构严谨、美观大方、设施齐备、光照充足、空气通透,是腾冲1950年前唯一的西式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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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光绪20年(1894),清、英议定《中英续议滇缅界务商务条款》,条约第13条规定“中国大皇帝可派领事官一员驻扎仰光,英国大君主可派领事官一员驻扎蛮允,彼此领事官各享权利20年,应与最优之国领事官所享权利相同”,蛮允,在今德宏州梁河县。光绪23年(1897),又议定《中英续议滇缅条约附款》,条约第13条:“将驻扎蛮允之领事官,改驻腾越或顺宁府”,依据条约,光绪25年(1899),英领事杰尔逊将领事馆从蛮允迁至腾冲城。最初于东门外一保街租赁民房暂驻,后由英国领事馆文案韩维祚购得现址,转售给英国领事建筑领事馆。由英国驻腾领事列敦主持,民国10年(1921)动工,至民国20年(1931年)落成迁入。

腾冲英国领事馆自清光绪23年(1899)设立,至民国31年(1942)5月,日军侵占腾冲前夕撤离,前后存续43年,英国领事先后到任20人次。民国33年(1944)在中国远征军攻城战役中,该领事馆建筑曾被日本侵略军作为抵抗中国军队进攻的坚固据点,至今石墙上累累弹痕仍清晰可见。

英国领事馆是研究中英外交史、滇缅界务、商务及滇西抗战的重要实物证据,2003年公布为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来源:保山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