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秋,被告宫某在庄河市仙人洞镇天门山村购得一批树木。次年3月,宫某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砍伐其购买的落叶松树。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经庄河市林业调查与资源监测中心技术人员现场勘查,宫某砍伐的落叶松877棵,合计材积32.453立方米。经法院审理,以滥伐林木罪依法判处宫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办案法官介绍,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本案中宫某虽购得树木,但依法律规定仍应取得采伐许可证方可进行采伐,宫某在未取得该许可证的情况下就擅自采伐,构成犯罪。(半岛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