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5日晚,一条这样的短视频在互联网社交媒体平台上流转。
视频中,一男子驾驶号牌为陕GW**57的二轮踏板摩托车(后乘一人),行驶在316国道汉滨区五里段,驾驶摩托车的男子用西瓜皮扣在头部当做安全头盔使用,其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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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接到网友反映后,汉滨公安分局交警大队高度重视,立即指令巡逻中队展开调查。8月6日下午18时许,民警将视频中的涉事驾驶人查获,并依法传唤至交警部门接受调查。
经查:违法驾驶人方某某,持C1D类驾驶证,其驾驶的陕GW**57二轮摩托车牌证、保险齐全有效。8月5日下午16时许,方某某为博眼球、吸引关注,将西瓜皮当做安全头盔、驾驶机动车行驶在国道上的内容制作成视频,后上传至互联网社交媒体平台进行分享,迅速引起了网友的围观,造成了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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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民警批评教育,方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汉滨公安交警对方某某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2分的上限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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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头盔
不是为了应付交警
而是为了自身安全
扣好搭扣
才能够在最危险的时刻
给予你最安全的保障
消息来源:汉滨交警
审核:谭西丨责编:许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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