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4月17日消息:陕西省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冯迎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陕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履历信息显示,冯迎春1962年生,陕西延川人,是西北政法大学(原西北政法学院)恢复高考后的第一届学生,即1979年入学,如今,这一届毕业生不少已经官至厅级,甚至部级。

四年大学生涯结束后,冯迎春进入陕西延安地区政法干校工作,次年,22岁的他出任副校长。此后,平均10年一次跃升。

30岁出任陕西省延川县人民法院副院长,40岁出任陕西省延安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50岁已是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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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作为冯迎春的老家,是其工作最久的地方,累计在延安政法系统工作长达30余年,其担任延安中院一把手7年之久。

在任期间也力推法院系统改革,2013年,冯迎春做延安中院工作报告时,谈及推动延安中院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审判、涉诉信访、管理创新等工作实现新突破,延安中院获评全省法院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全省法院案件质效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案件质量抽查第一名。

2016年2月,冯迎春跨市履职,担任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直至2022年4月退休。

主政铜川中院第一年,冯迎春指导耀州法院顺利完成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提升铜川市生效裁判文书公开率成为全省第一,推动了铜川市司法体制改革。

此后,冯迎春还曾兼任铜川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案件审理工作,其深度参与了陕西“四大”打黑除恶案件之铜川涉黑案的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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镐京笔记翻阅“铜川中院”官网文章,冯迎春的名字最后一次出现是在2022年新年贺词中,他警戒全市法院工作人员,在整顿教育中熔铸“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正气。

如今,这句话成了他的反面写照。

冯迎春主政铜川中院期间,该院内部已经出现法官“执法犯法”现象。

如,2020年,铜川中院民事审判二庭原副庭长刘某琪因担任某案件主审法官时,违规收受礼金被撤职处分,免去法官职务。

值得注意的是,退休后被查,在当下反腐高压下,已成为常态,政法系统亦是如此。2022年8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曹建国落马时也已退休。

正所谓人走“查”不凉,人会退休,党纪国法从来不会退休。

法国学者孟德斯鸠曾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一条万古不变的经验。”

这句话曾是冯迎春在《论<十五纲要>与司法保障》一文中引用的经典名言,刊发在《行政与法》期刊上,如今,这句话一语成谶。

(图片来源:铜川中院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