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要说的这个人是典型的小官大贪,在他被判刑的那个年代,他是四川省贪污受贿数额最多的干部。此人官至副厅级,曾担任乐山市副市长等职务,名叫李玉书。那么,李玉书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呢?他后来的结局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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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书出生于1955年,四川资阳人,出生于一个贫穷的农民家庭。在李玉书三岁的时候,他的母亲因病离世,李玉书的父亲在镇上工作,年幼的李玉书与哥哥相依为命,由叔叔以及婶婶抚养长大。

李玉书从小就深刻体验了贫穷的生活,他知道只有努力读书才能改变命运。读书期间,李玉书加倍努力,靠着每星期从家里背两斤大米以及一瓶泡菜读完了中学,并顺利考上了大学,成为那个年代的高级知识分子。那个时候的大学生都包分配,李玉书也在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乐山市五通桥亚西机器厂,成为一名技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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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厂期间的李玉书非常努力,兢兢业业工作,又是高级知识分子,所以很快就受到重用,被提拔为工厂的副厂长。一段时间后,在妻子的帮助下,李玉书离开工厂,被调到五通桥区任职,陆续担任了五通桥区副区长、区长等职务,正式步入仕途。

1995年,李玉书被调到乐山市交通局,担任了交通局局长,开始涉足交通规划与建设领域,此后他又陆续担任了乐山市市长助理以及乐山市副市长等职务,主管乐山市交通方面的全部工作,成为一名副厅级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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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职务的提升,李玉书内心的贪欲也越来越大,他被捕后,曾在交代材料中提到过:“有了第一笔不正常的经济往来之后,思想就会越走越远,内心渐渐控制不住了,所以管好第一次至关重要。”正如李玉书所说,管好第一次至关重要,他就是在别人第一次给他送钱的时候没有管好自己,有了第一次就有了第二次,李玉书也慢慢滑向了犯罪深渊。

值得一提的是,李玉书还有个令人诟病的缺点,他长期与多人保持不正当的关系。在与他保持不正当关系的所有女人当中,李玉书最喜欢的是一个16岁的少女,这个少女名叫赵婷,原先在成都的某家咖啡厅打工,李玉书认识赵婷时就对她一见钟情,他编造了一个单身成功人士的身份,开始与赵婷交往,并为赵婷买车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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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婷当时只有16岁,在李玉书看来,她非常单纯,所以交往没几天后,李玉书就把自己的真实身份告诉了赵婷。李玉书对赵婷极好,还专门给赵婷安排了一个专职司机,而这一切的花费,都来源于李玉书的大肆贪污受贿。

2001年,李玉书受到审查,并被逮捕,根据相关部门调查,从1996年到2001年,这五年时间里,李玉书大肆贪污受贿1100多万元,平均每年受贿两百多万元,在当时那个年代,这是个天文数字,事后就连李玉书自己都不相信。也因为这个原因,李玉书的案件也被称为建国后四川最大的个人贪污受贿案,这也导致李玉书成为四川最大的贪污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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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2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判了李玉书的案件,2002年1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玉书案件作出判决:原乐山市副市长李玉书犯受贿罪以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宣判之后,李玉书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此后四川省高院驳回了李玉书的上诉,维持原判。2003年,李玉书被执行死刑,同时,这也是建国后四川执行死刑的最高级别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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