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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还我压岁钱。”近日,江苏徐州邳州市人民法院办理了一件孩子起诉父亲返还压岁钱的案件。据悉,2020 年1 月26 日,周某以代为保管名义将两名子女16800元压岁钱拿走。周某翔、周某菲多次要求父亲周某返还自己的压岁钱,周某以各种理由多次拒绝返还。于是,周某翔、周某菲便向法院起诉,要求父亲周某返还两人压岁钱。法院判决15日内返还。

压岁钱作为春节习俗之一,一般由长辈给予晚辈,寓意新一年平平安安。每年春节前后,围绕压岁钱也会引发相关话题,比如“压岁钱谁来管”成为2021年春节话题之一。在有的家庭,压岁钱由孩子自己保管自己支配;但在另一些家庭,因孩子年龄小等原因,压岁钱由家长代为保管。而家长保管压岁钱后一般不会引发纠纷,但在上述案例中父亲保管压岁钱后因拒绝返还孩子引发诉讼。

在该案件中,父亲周某以代为保管的名义将两名子女16800元压岁钱拿走,在子女多次要求返还时,周某以各种理由多次拒绝返还。我们不清楚周某拒绝返还的具体理由是什么,不排除深层原因之一是周某担心孩子的压岁钱变成前妻吴某的财产,因为两人已经离婚。尽管这可能是周某拒绝返还孩子压岁钱最主要原因,但周某行为表明,其既不懂相关法律规定,也不懂得如何与孩子相处。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657条规定,给孩子压岁钱属于赠与行为,接受长辈的压岁钱属于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未成年人可以独立接受。即,当未成年人拿到压岁钱,压岁钱就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只能代为保管,没有拒绝返还的权利。而且法律还规定,孩子只要年满八周岁就有权自己保管压岁钱。虽然我们不清楚周某翔、周某菲是否年满八周岁,但压岁钱是属于孩子的个人财产。

虽然我们不能把周某拒绝返还压岁钱揣测为试图据为己有,但其拒绝返还孩子压岁钱,侵犯了孩子的合法权益。所以,邳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周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返还原告周某翔压岁钱8000元;被告周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返还原告周某菲压岁钱8800元,切实保障了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权益。笔者以为,该判决对周某及其他家长,以及对未成年人都有普法价值。

在现实生活中,涉及压岁钱的纠纷并非孤例。其中,父母没有自觉返还压岁钱引发诉讼,就反映出部分父母对法律的无知。例如,云南一女大学生因父母“挪用”压岁钱,通过法院起诉来讨要。如果每个父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恐怕不会和自己的孩子因为压岁钱而对博公堂。在这类案件中,相关父母不但败诉无疑,而且与子女的关系也会变得对立和冷漠,其中,亲情方面的损失可能更大。

希望所有父母都从这类案件中汲取教训学习法律规定,别因为压岁钱让自己在孩子心中的形象发生大滑坡。同时,这类案例提醒未成年人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未成年人对法律规定了解不多,加之替自己保管压岁钱的人是父母,所以一旦被侵权,要么不懂得依法维权,要么因为是自己父母不愿维权。但相关法律规定和判例告诉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容任何人伤害,包括亲生父母。

从某种意义上而言,这种及时的判决和普法,也是春节的“重要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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