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战友大家好,关于退役军人优待证呢,我有两个想法,不知道大家认不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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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想法就是优待,这里要全国统一制发,全国统一优待。

两个全国统一非常的重要。现在我们的退役军人优待证,大家拿到手时看到是由各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退役军人事务厅(局)制作发放的,不是由退役军人事务部制发的。

由于是各个省制发的退役军人优待证,所以他就有理由说,我是我这个省制发的优待症,没有办法实现全国统一。正因为没有由退役军事务部来统一制发,就导致很多地方没有实现全国统一优待,不管是项目的设置上,还是我们对象的覆盖上,都没有做到全国统一,非常的遗憾。如果能够升级到这个优待证,是由退役军人事务部来统一制发,你说他是不是有理由全国统一优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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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退役军人优待证不应该所有的退役军人都发放,应该60周岁以后的战友,我们给他发放,然后切实地享受到优待。

为什么这样说?现在我们18岁当兵,当两年义务兵回来,20岁多一点,其实他不是特别需要这个优待,真的很多方面都不是特别需要,你说一个20岁的退伍战士跟一个80岁的老战友相比,他没法比。

所以建议60周岁了,就给你发放退役军优待证,更多的优待的政策集中到60周岁以后有需求的战友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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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方面有需求?公交车免费出行都是小事情,在养老和医疗方面,更多的资源集中到60周岁以上的战友身上去。比方说年轻一点的战友,他一块钱两块钱无所谓的。但是60周岁以上的战友,任何一点东西对他们来讲都非常的重要。

所以我有这两点想法,一个就是全国统一制作,发放全国统一优待权,同时60周岁以上的战友才开始发放优待证。大家对此怎么看?请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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