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6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关于印发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的通知》,明确将新冠病毒感染由“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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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中明确,自2023年1月8号开始,对感染人员不再实施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接者、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实施分级分类收治并适时调整医疗保障政策、“愿检尽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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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反映了什么?对于广大就业者最直接的影响是什么呢?

——感染者的工资待遇变了!

2023年1月8号以前:按正常劳动支付工资(即全额给,不得克扣工资)

依据:《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

2023年1月8号以后:按病假支付工资

依据:《关于印发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的通知》明确感染了也不需要隔离,劳动者可以选择上班OR不上班(上班按正常劳动支付工资,不上班按规定请假给病假工资)

这样明确了其实对企业也是一层防护,在合法的情况下能降低成本,减轻企业压力(自12月疫情放开以来,几乎都阳了一遍,按以往老政策发全额工资的话,企业成本也遭不住啊~~)

新政策下,大家也要做好防护,保护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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