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水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廖桂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政务撤职

日前,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监委对湖南省湘水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廖桂生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 廖桂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接受宴请;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 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以权谋私,收受他人财物。

廖桂生的行为已违反党的纪律,并构成职务违法,应予严肃处理。 鉴于廖桂生能主动携款投案,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问题,积极上交全部违纪违法所得,认错悔错,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可予从轻、减轻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 决定给予廖桂生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南省监委给予其政务撤职处分,由湖南省湘水集团有限公司按一般员工安排工作;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廖桂生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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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桂生,男,汉族,湖南省耒阳市人,1970年7月出生,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湖南省湘水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2年12月,廖桂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政务撤职

曾任湖南省临武县万水乡团支部书记、乡长助理;

湖南省临武县政府办副主任、县矿管办主任、地矿局局长;

湖南省临武县万水乡党委书记;

湖南省临武县政府县长助理、副县长、党组成员;

中共湖南省临武县委副书记;

2004年06月——2006年04月,中共湖南省汝城县委副书记;

2006年05月——2012年02月,中共湖南省汝城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

2012年03月——2014年02月,中共湖南省汝城县委书记;

2014年03月——2015年09月,中共湖南省桂阳县委书记;

2015年10月——2016年01月,中共湖南省湘潭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6年01月——2016年09月,中共湖南省湘潭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

2016年09月——2020年12月,中共湖南省湘潭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2020年12月——2022年12月,湖南省湘水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湖南省第九届、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21年1月辞去), 湖南省郴州市第四届委员会委员。

湖南省2006年度防汛抗灾功臣。2015年6月,荣获全国优秀县委书记称号。

来源:三湘风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