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南京一女子因为下班时间很准时,遭到了单位领导的批评,其实也称不上批评,只能说是一种规劝。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孙女士在一家公司上班,上班时间是上午九点半,下班时间是下午六点。孙女士是一位文员,工作总体来说也不是很忙,基本上能够在上班时间内完成,所以,工作做完之后,接下来的事就是“熬”到下班时间点,然后就离岗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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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女士就是这样每天准时下班的。但是她的这一行为让领导有点不适应,说孙女士:你以后晚上下班别踩点走好不好?每天六点就听到你开门声。你可以六点零几分走啊。

领导的意思非常明确,不要踩着点下班,那怕磨蹭它几分钟,然后再下班都是可以的。

这样的意思,对于一位刚参加工作的小女孩确实是想不通的,自己遵守公司的上下班制度,九点半来上班,六点下班,而且该干的活也都完成了,领导为什么还这么鸡蛋里挑骨头,找自己的茬?

这确实不好理解,尤其是孙女士这样一位现代的、刚踏上工作岗位的小女孩,就更难理解了。其实,领导的这种“下班理念”,说起来还是一种根植于国人脑中的“国粹”。我们在一个单位工作,不管是私人单位还是公家单位,员工都有一种固定的思想认识,就是让自己表现得积极一些,让领导看了满意一点,让身边人不会嚼自己的舌根。这当中,就包含了上下班这个时间节点:上班时宁愿提前五分,也不要迟到一分钟;下班时宁愿推迟五分,也不要时间一到点就抬脚走人。

如果不遵循上述的做法,你在人家眼中,就是一个自私自利的人,一个对单位工作不热忱的人,一个把心思放在家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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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我们在单位上班的时候,时间到下班点上了,看见头儿还没有下班的意思,大伙儿就不敢走人,虽然大多数人早就把手头上的活收起来了,专等着下班那一刻的到来,但就是不敢一个人独自离开。

孙女士的这位领导,对孙女士的行为私下里进行一些提醒,孙女士称之为“批评”,在我看来这并不是批评,而是一种规劝,一种长辈对后辈的规劝,一种抱着善意的提醒。因为,在公司里面,许多你的长辈、许多你的大哥大姐尚没有下班,而你一个没有任何资历的小女孩,却率先扬长离开了。这样的行为在这个公司里显然是不合拍的。

我不知道孙女士所说的领导是不是公司的老板,但是这位领导的提醒应该是善意的。还望孙女士静心思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