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官方通报“女子举报父亲被打死”#这个公告看似说明了一些问题,但也似乎带来了更多的疑问。如果这个女生一直用虚假信息诋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处理;但如果这个女生反映的是她个人认为还有其他凶手,并没有攻击和诽谤有关当局,那么这个女生是否涉嫌违法就不好说了。支持公安机关依法办案,但也要符合相应的法律程序。
如果她继续在网上举报,以敦促父亲的谋杀案得到解决,这也应该是她的合法权利。所以现在关键是看她举报的是不是真的。有没有对他人的造谣、诽谤、攻击?就算女生向另一个村支书举报是假的,也应该是村支书报案处理,公安机关不应该直接对女生采取措施。
至于这个女生举报的对方是不是凶手,应该由法院从法律程序上最终认定。只有公安机关有侦查权,检察机关有起诉权,法院才有最终的司法权。也就是说,只有法庭才能确定哪个是无辜的,哪个是有罪的。
在法院审理此案之前,公安机关能否认定另一人无罪,甚至对认为反映虚假信息的举报人采取法律行动,可能还需要法律专家来解释。比如,即使公安机关认定村支书无罪,如果死者家属仍然认为他有罪,家属是否有权采取刑事自诉的方式向法院提起诉讼?你们,说呢?
各位老铁,针对此事你们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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