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审被判处死刑,同样犯有故意杀人罪,劳荣枝二审有了结局,但吴谢宇二审因某种不可抗力的理由中止审理,结局尚未出来。 那么,一定有人感兴趣。 既然劳荣枝二审被判死刑,那么之前有名的杀母北大学子吴谢宇将如何收场呢?

在我看来,二审很可能维持原判。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从两起案件来看,无论是劳荣枝还是吴谢宇,主观恶性都很大,劳荣枝在杀人后逃亡20年,最终落网。 吴谢宇杀害母亲后,同样畏罪潜逃,休了一系列假。 最后吴谢宇被抓后,有认罪悔罪等行为,但他逃了几年才被抓,所以吴谢宇认罪悔罪是骗人的,本质上是为了保命,很难想象是鳄鱼的眼泪。

都是高智商犯罪,就社会危害程度而言,已知劳荣枝作案后潜逃20年,可以伪造他人身份证逃脱制裁; 吴谢宇潜逃3年,可以使用他人身份证进行诈骗,意味着他们的智商不低,他们的犯罪都是高智商犯罪。 因此,他们的犯罪对社会危害极大,不判死刑,很难解决问题。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都有自己所谓的“证据”,但没有真正法律效力的劳荣枝却有吴丹红律师的一系列证词。 “疲劳审问”“打擦边球”“被逼无奈”的吴谢宇也有“想放妈妈走”的“证言”和叔母的誊写。

但这些证据,不是有效的证据,在法律条文面前显得如此苍白无力。

对劳荣枝来说,首先,审判过程是完全合法合规的,打擦边球,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就没问题。 其次善恶是一种选择,劳荣枝选择了邪恶。 当然,不存在“被强制无奈”的说法。

对吴谢宇来说,解决母亲感情可以选择任何方法。 吴谢宇的行为不是为了母亲,而是为了造福自己而犯罪,所以他的证词也不能令人信服。 对犯人来说直系亲属的草稿具有法律效力。 很遗憾,吴谢宇的父亲在高中时代去世了。 他杀了母亲后,没有直系亲属。 这样别人开出的草稿,没有意义。

可见,即使他们为自己辩护,也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因此,两者都无法逃避法律制裁。

虽然都在死刑审判后有所谓的“悔过”,但无疑是鳄鱼的眼泪。 作为保命最无法无天的手段,劳荣枝在死刑审判后表示:“逝者安息,我承认我有罪,真心认罪,我独自逃亡,失去了自首的机会。 对不起”流下过悔恨的眼泪。 吴谢宇也带着数万字的悔过书进了看守所,但他坚持“不想以可恨的人了结”,想用劳动赎罪。

但这都是为了保护生命而出现的最不正当的手段。

法律是不允许的,无论什么舆论吃瓜,都不能阻止法律的判决。 法律的权威性,并不因民众的舆论煽动而改变。 以前,拿在敌人手里的赌注,被民众一齐叫来,不是也被执行了死刑吗?

另外,无论是劳荣枝还是吴谢宇,对法律的概念都知之甚少。 这两个人是高智商的法盲。 他们不再是青少年,必须为自己的无知付出代价。 他们不懂法,被判死刑,是他们的最终归宿。

因此,即使吴谢宇的二审终止审理,判决还没有开始,我认为他改变判决的可能性也不大。

朋友们,你觉得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