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陈晨

11月29日,湖南省浏阳市一位居民在业主群发文称,因其丈夫在业主群内对小区的管控措施提出异议,遭到荷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上门殴打。事发时只有其丈夫和两个孩子在家。11月30日,浏阳市委宣传部发布情况通报,表示浏阳市纪委监委已经介入调查,涉事人员已经停职。有律师认为,如果打人者及同行人员存在非法侵入住宅,或者被打者达到轻伤以上,打人者将承担刑事责任。

纪委调查浏阳街道办人员上门打人事件,律师:打人者或将负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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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调查浏阳街道办人员上门打人事件,律师:打人者或将负刑责

街道办干部上门打人?

官方通报:停职

网传一段一分多钟的监控视频显示,事发时间为11月29日上午10点多,两名男子坐在一户居民家沙发上对话,一名男子未戴口罩,为业主,另一名男子戴着蓝色口罩,为荷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二人对面站着三位身穿制服的男子。交谈几句后,业主起身想跟街道办工作人员握手,但对方并未回应。随即二人站起来继续交谈,业主称“你威胁我”之后,街道办工作人员将业主推坐在沙发上,三名身穿制服的男子上前。这时街道办工作人员伸手掌掴业主两次,并拖拽其头部。随后业主双手抱头躺在沙发上。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上前将业主拽起未果,这时两名孩童走过来,其中一名走路还不是很稳的孩子走到业主身边,喊着“爸爸”,一名身穿制服的男子试图将孩子抱起。此时街道办工作人员还在对业主进行呵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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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一张业主群截图也在网上流传,上述视频中的业主妻子发声,称监控视频中发生的事,起因是事发前一晚其丈夫在业主群内的发言,当时物业没有在群里做出回复,没想到第二天上午荷花街道办事处的一名干部便带人上门打人。业主称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是强行闯入,当时家中只有其丈夫和两个孩子。在其丈夫辩解后遭到对方的殴打,事后其丈夫一直头痛难忍,全身不舒服,孩子也因惊吓过度,一直哭闹。

该业主称,在得知其家中装有监控后,对方还要求将监控内容删掉。

此事被曝光后,迅速引发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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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注意到,该通报发布后,网友似乎并不买账,很多网友认为,应该让警方介入,打人者应该负法律责任。

据极目新闻报道,浏阳当地警方回应,浏阳市公安局已经进行立案查处。

12月1日下午,记者拨打浏阳市荷花路街道办事处公开电话,提示关机。

律师观点:打人者或将承担刑事责任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钟兰安表示,目前此事纪委已经介入调查,不过纪委所履行的是纪律职责,没有权利追究打人者的法律责任。因此钟兰安认为,在纪委调查之后,公安机关也应当介入调查。

关于打人者是否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钟兰安表示,要从以下两个维度进行考量。一是打人者和同行的人是否存在非法侵入住宅的情况。如果公安机关经过调查后认定,打人者和同行人存在非法侵入住宅这种情形,那么,他们将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二是看受害者的伤情,如果受害者达到轻伤以上,那么,打人者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此外,钟兰安认为,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的基层组织,与群众面对面,倾听群众的呼声,解决群众的问题,是街道办事处的基本职责。

“在这件事中,对于群众反映的意见,不去虚心解决和接受,对提出意见的群众暴力相向,不符合我国建设法治政府、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的最基本要求,显然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甚至是一种犯罪的行为。”钟兰安认为,公职人员在履行职务时代表的是国家,因此要考虑自身的行为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公职人员的行为必须要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否则他的行为在产生恶劣影响的同时,自身也要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可能产生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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