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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给补贴维修基金和契税

那怎么申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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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中心城区购房契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奖励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延期缴纳实施细则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市中心城区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吉府办字〔2022〕6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明确有关具体事项,细化工作流程,切实做好购房契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奖励兑现工作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延期缴纳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购房契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奖励适用于市中心城区(指井冈山经开区、吉州区、青原区、庐陵新区)范围内的新建商品住房(回购房除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延期缴纳适用于市中心城区(指井冈山经开区、吉州区、青原区、庐陵新区)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奖励对象

2022年6月26日至2023年6月25日期间,在吉安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奖励条件的购房人,均可享受由受益财政给予所缴纳契税、维修资金100%奖励。

三、奖励条件

购房人申请契税、维修资金奖励应符合下列条件:

1.2022年6月26日至2023年6月25日期间,在中心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在此期间办理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购房人在缴纳了契税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后,可以申请契税奖励;在缴纳了维修资金并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可以申请维修资金奖励。

2.契税、维修资金奖励申请人必须由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所有购房人共同申请;购房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申请。

3.购房人在2022年6月25日及以前时间,办理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因以下原因重新签订或更改合同并将合同备案时间更改至奖励时期内的,不在奖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父母与子女之间、夫妻之间等三代以内直系亲属需要更名的;

(2)因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原买受人需变更为另一方的;

(3)房地产开发企业将买受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房屋状况等基本信息录入错误需要变更的;

(4)买卖双方同意在同一项目内换购商品住房的;

(5)经人民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变更合同的;

(6)其他需要变更合同备案登记事项的情形。

4.已领取购房奖励的购房人原则上不能办理退房手续,如有特殊原因确需退房的,必须退回购房奖励款后才可办理退房手续。

四、奖励标准和方式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予以缴纳契税额100%的奖励和缴纳维修资金100%的奖励。契税、维修资金奖励采取“先缴后奖”的方式,每套住房只能申请奖励一次。

五、兑现期限

办理购房契税、维修资金奖励手续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逾期不办理奖励申请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购房契税、维修资金奖励权利。申请契税奖励时,因开发企业或项目原因造成购房人在截止时间之内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市税务局在2027年6月30日前容缺有关材料收取购房者契税,购房者在缴纳契税后,须于2027年12月31日前办理购房契税、维修资金奖励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相关业务。

六、资金来源

契税、维修资金奖励分别由受益地方的同级财政承担。其中:契税奖励方面,由经开区受益的契税,奖励由经开区财政承担;吉州区、青原区、庐陵新区范围内征收且由市本级受益的契税,奖励由市本级财政承担。维修资金奖励方面,由项目土地出让权权属层级政府财政承担,项目土地出让权权属由市自然资源局进行划分。各区负担资金由各区上解至市财政局。

七、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到住建部门“购房契税、维修资金奖励窗口”(吉安市民服务中心、青原区行政服务中心)填写《吉安市中心城区购房契税奖励审批表》、《吉安市中心城区购房维修资金奖励审批表》(详见附件),向住建部门申请兑现契税、维修资金奖励,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契税奖励材料

1.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2.契税完税凭证复印件;

3.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提供原件比对);

4.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比对),由法定监护人代为申请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户口本或出生证明等);

5.购房人中国建设银行卡复印件;

(二)申请维修资金奖励材料

1.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提供原件比对);

2.维修资金缴存票据复印件;

3.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比对),由法定监护人代为申请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户口本或出生证明等);

4.购房人中国建设银行卡复印件;

住建部门“购房契税、维修资金奖励窗口”受理并初核申请人的申请,建立契税、维修资金奖励兑现台账。

第二步:住建部门、税务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复核当事人是否符合契税奖励条件;住建部门复核当事人是否符合维修资金奖励条件。

第三步:住建部门审批。

八、奖励资金划转流程

1.市住建局根据房屋销售备案情况及办证条件、办证进度,每季度初向市财政局申请下达资金,同时向市财政局提供上一季度契税及维修资金的分区情况、对应的奖励名单和奖励资金数额情况;

2.市财政局根据市住建局提供的资金申请资料,将奖励资金指标下达给市住建局,统一由市住建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将奖励资金拨付至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银行账户;

3.年终,市财政局根据各区当年应负担数额,通过财政上下级结算进行资金清算。

九、监督管理

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盗用、冒用他人信息以及变更、伪造材料,视为骗取奖励,除追回奖励资金外,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开发企业及其代理机构协助或参与申请人办理相关退房手续骗取奖励的,住建部门将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契税、维修资金奖励兑现工作接受审计监督,住建、财政、税务、不动产等部门相关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协助或参与骗取奖励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相关规费延期缴纳相关说明

在2022年6月24日至2023年6月23日期间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并提供符合办证要求齐全资料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在此期间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在2023年12月31前办理施工许可证,并提供符合办证要求齐全资料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允许延期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相关建设规费,缴纳期限最迟不超过本年度的12月31日。

附件:吉安市中心城区购房契税、维修资金奖励审批表

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吉安市财政局

吉安市自然资源局

吉安市税务局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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