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6日,海丰县在外市返海纳入居家隔离管理人员落地检中发现4例新冠肺炎病毒核酸初筛阳性个案。对此,市、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区域管控、流调溯源、追踪排查、隔离转运、核酸筛查、场所消杀等防控措施。目前,4名个案已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初筛阳性人员1:女,住在附城镇联河小区,11月23日、24日核酸检测结果阴性,11月26日核酸检测结果初筛阳性。

初筛阳性人员2:男,住在附城镇联河小区,11月19日至25日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系初筛阳性人员1的父亲,11月26日核酸检测结果初筛阳性。

初筛阳性人员3:女,住在附城镇联河小区,11月19日至25日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系初筛阳性人员1的母亲,11月26日核酸检测结果初筛阳性。

初筛阳性人员4:女,住在附城镇联河小区,11月19日至25日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系初筛阳性人员1的妹妹,11月26日核酸检测结果初筛阳性。

个案1至4在海丰主要活动轨迹

11月26日

00:00至06:10 从外市搭乘网约车(粤ADG6660)到海丰县附城镇联河小区家中,期间03:26至03:56车辆在广惠高速公路汝湖服务区充电,5:47初筛阳性人员1和2在甬莞高速海丰出口便民核酸采样点采集核酸,回家后无外出。

06:10至12:50 居家无外出。

12:50 转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请广大群众支持和配合各项疫情防控政策,不恐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自觉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增强防护意识,少聚集、不扎堆,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从高风险地区及涉疫地区来(返)海丰县,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居家不外出,服从相关管理管控规定。疫情防控没有局外人,更没有旁观者,让我们携手同心、再接再厉,以更坚定的信心、更自觉的防控、更扎实的举措,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特此通报

海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6日

【记者】郭杨阳

【作者】 郭杨阳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