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内蒙古纪委监委通报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其中包括: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潘喜龙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等问题。

潘喜龙接受其外甥张某某请托,将所任职机关某综合楼基建工程交由不具备施工资质的张某某承建;在工程建设中,进一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某公司和某经销商钱款。潘喜龙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依规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潘喜龙是去年投案自首的。

2021年7月14日,赤峰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潘喜龙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 潘喜龙1955年9月出生,内蒙古敖汉旗人,大学学历,1973年3月参加工作。潘喜龙早年在敖汉旗牛古吐中学任教,后陆续在敖汉旗牛古吐公社和敖汉旗小河沿公社任组织干事,1981年2月成为敖汉旗委办公室秘书。

1984年2月,潘喜龙进入政法系统,任敖汉旗政法委秘书,1987年7月出任敖汉旗政法委副书记。1994年1月,潘喜龙任敖汉旗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两个月后加任法院院长。

2002年1月,潘喜龙来到检察院任职,出任赤峰市松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同年4月出任松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2012年11月,潘喜龙卸任相关职务,只担任松山区检察院检察员,直至2015年9月到龄退休。退休6年后,潘喜龙选择投案自首。

值得一提的是,潘喜龙的老下属、松山区检察院原副检察长祁志刚,已经于6月9日宣布被查。

祁志刚在松山区检察院工作了31年,还担任了三年半的反贪局局长,2002年4月起任松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直至2013年2月卸任,只担任四级高级检察官,2019年9月退休。祁志刚担任了潘喜龙长达十年半的副手。

据媒体此前报道,2002年,来到检察机关工作的潘喜龙筹钱建办公楼、增购办案设备、创新考核机制、一线指挥大案要案……他的同事说,潘喜龙就像是一只领头的大雁,带领着松山区检察院的全体人员向前方飞翔。

报道称,潘喜龙有很多故事,为建检察院大楼四处筹钱,资金周转不灵时甚至卖了自己儿子的婚房,建希望小学,接待背尸体上访群众……

在接受中国广播网记者的采访时,爱好书法的潘喜龙曾题写了这样几句诗:“掩卷唯恐遗蛛迹,落笔时念莫留冤。冷风纵自八面来,一片冰心无愧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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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喜龙现场挥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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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喜龙作品

2008年,潘喜龙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检察官执法是否公正,是衡量检察院社会公信力的砝码。我们对办案人员提出的核心要求就是办铁案,把公正放在第一位,保证每个案件公正结案。”

2012年3月,潘喜龙担任检察长时,为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松山区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四项举措,助力检察工作发展。

其中包括:按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书记、检察长潘喜龙与分管院领导,分管院领导与各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强自律,防止个人违法违纪,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潘喜龙检察曾在大会上语重心长地告诫干警“诱惑就在眼前,失足就在瞬间,教训就在身边,我们不能心存侥幸,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和松懈”。

最后选择投案自首的潘喜龙,看来是没有心存侥幸。

个人简历

潘喜龙,男,汉族,1955年9月出生,内蒙古敖汉旗人,大学学历,197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3月参加工作。

1973年3月至1976年11月,敖汉旗牛古吐中学教师;

1976年11月至1979年7月,敖汉旗牛古吐公社组织干事;

1979年7月至1981年2月,敖汉旗小河沿公社组织干事;

1981年2月至1984年2月,中共敖汉旗委办公室秘书;

1984年2月至1987年7月,中共敖汉旗委政法委秘书;

1987年7月至1991年9月,中共敖汉旗委政法委副书记;

1991年9月至1994年1月,中共敖汉旗委政法委副书记(正科);

1994年1月至1994年3月,敖汉旗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1994年3月至2002年1月,敖汉旗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02年1月至2002年4月,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

2002年4月至2012年11月,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12年11月至2015年9月,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2015年9月,退休。

转自:重案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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