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情通报

为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市上下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但仍有个别人员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给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风险隐患,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打击处理。现通报案例如下:

1.2022年11月23日,王某亮(男,50岁)、孟某旭(男,33岁)、王某伦(男,28岁)、王某强(男,53岁)、张某喜(男,40岁)5名域外来连人员被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公安机关调查,5人在11月16日抵达金普新区后,未进行“落地即检”,未向目的地社区报备,多次出入公共场所。目前,金州公安分局依法对王某亮等4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待其隔离治疗结束后执行,对张某喜正在调查处理中。

2.2022年11月16日,金普新区某旅店经营者朱某梅(女,42岁)未查验王某亮等5名域外来连人员“落地即检”核酸情况,违规为其办理入住。目前,金州公安分局依法对朱某梅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3.2022年11月24日,域外来连人员宁某(男,58岁)驾车抵达庄河西站高速口时,为逃避向目的地社区报备,冒用他人行程卡,故意隐瞒行程,被民警当场查获。目前,庄河市公安局依法对宁某处以警告处罚。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事关每个人的切身利益,需要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希望大家自觉履行防疫义务,科学精准做好防控措施。对于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大连市公安局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