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钱去哪儿了!浙江,男子将全部拆迁款4100000存了定期,取钱时被银行告知只剩180000,本金全没了!男子问对方,我的存款去哪儿了?对方的说法让他很崩溃:一年后你再来取,现在没有!

男子老朱家境贫寒,但架不住佛祖保佑,家里老房子今年拆迁,他得到了一笔4100000的拆迁巨款!一夜暴富让老朱兴奋又担心,为了安全起见,他把这笔钱都存进了银行。

考虑到生活开支和急用问题,老朱的拆迁款只存了1年定期。但万万没想到,一年后他来取钱时,自己4100000的本金都没了,只剩下180000利息能取。
老朱问工作人员,当初是你们保证的,说存定期很安全,现在是怎么回事?对方的解释让他一头雾水:存款已经到期进入自动转存,你这次来晚了,要一年后才能取出来!

老朱一听就生气了,当初你们说的,一年后连本带息都能给我,没有任何人告诉我有转存这回事,如果到期需要续存,为什么不提前告知自己。
工作人员态度很强硬,他告诉老朱,银行确实有告知义务,但是这笔钱不属于银行,因为老朱当时签的是一款理财基金合约,并不是什么定存!

自己明明要的是保底的定期,怎么变成基金理财了?老朱顿时火冒三丈,他认为是银行忽悠了他,才导致他的钱变成了什么基金。
工作人员继续说,基金业务是老朱自己签字的!老朱不相信,拿出当时的存款单要求对质,哪知道手里的根本不是银行存单,而是同意购买基金的合同单!

这回老朱彻底傻眼了,只怪自己当时相信了银行的话,糊里糊涂就签了这些单子,现在想说理恐怕都难了。
此时老朱也管不了这么多,他只想拿回自己的存款和利息。他对工作人员表示,自己当初没同意买基金,如果知道是今天这样的结果,说什么也不会答应的,现在你们必须连本带息把钱给我!

可工作人员却说,现在基金已经自动续期,只能等到期后拿到本金和利息。并且钱是在基金公司的,这种事情应该找基金公司!
而基金公司却说,老朱的基金是在银行签署购买,他们是不会主动通知用户的,所以现在需要找银行去解决问题。

看到双方互相踢皮球,老朱直接找到了银行的上级领导,但对方仍然没给出满意的答复。一气之下,老朱直接把银行投诉到消费权益保护协会。
老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自己本应办理的定存变为了基金业务,法律如何定性?

首先,合同要基于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来签订,老朱当时来银行,明确表达要无风险的定存,可银行人员还是给他买了基金产品,明显侵犯了老朱合法权益。
根据《民法典》第148条规定:一方通过欺诈手段,使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也就是说,所谓自动续期是无效的,银行和基金公司双方,自始至终没有联系过当事人说明情况,因此老朱有权立即终止合同,而其造成的损失,也需要银行和基金公司共同承担。
回到现实,像老朱这样的例子并不罕见,因为一时的疏忽大意被别人忽悠,那么,我们如何才能避免类似的经济损失呢?

首先,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一定要仔细看上面的条款,如果是基金理财等产品合同,上面会有更多的风险提示,比如利率高,风险大,这些是定存合约没有的。
其次,建议各位对理财知识和产品有一定认知,实在不懂就不能盲目入手,请求身边的专业朋友出谋划策。

最后,我们一定要做到的就是,无论是到银行还是其他的投资场所,一定要擦亮自己的双眼,在签署任何合同之前,一定要再三确认,不要因为符合的三言两语,把一辈子的钱都搭进去了!
那么,大家都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吗?你们是怎么处理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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