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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支持起诉+N”

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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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是检察机关能动履行法定职责、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泰宁县人民检察院延伸监督的触角,丰富支持起诉的方式,做好弱势群体维权工作,为弱势群体撑起法治蓝天,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近两年来,泰宁县检察机关共办理支持起诉民事案件104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支持起诉+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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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检察院坚持把能动履职融入社会治理,与县司法局建立“支持起诉+法律援助”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民事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工作的协作配合,以各自职能优势共同推动支持起诉工作规范开展。2022年1月,关某等农民工由某公司招录用工,工资是他们唯一的生活来源,但该公司未足额支付关某等60人工资近16万元。虽多次催讨,该公司都以资金困难等理由拖延。泰宁县检察院受理支持起诉申请后,及时向法律援助中心发送《法律援助案件线索函》,帮助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同时联合援助律师到该公司开展面对面的协调工作。为60位农民工讨回薪资16万余元,有效的化解了社会矛盾,避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支持起诉+督促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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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创新监督方式,积极主动开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以“支持起诉+督促履职”方式,双管齐下,打好监督“组合拳”,提升监督质效。2022年1月,泰宁县检察院在审查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中,发现该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将工作任务发包给个人,违法分包是导致拖欠的主要原因。泰宁县检察院在支持起诉的同时,一方面向行业主管部门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加强对施工单位的日常监管,准确认定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及挂靠等违法问题。一方面与该公司几番沟通后,该公司愿意承担违法分包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责任,支付所欠农民工工资16万余元,最大限度帮助农民工获得劳动报酬。

支持起诉+公开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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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检察院将民事支持起诉与公开听证二者有机结合,即充分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又切实履行了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检察职能。2022年9月中旬,泰宁县检察院就汤某、江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一案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听证。听证员从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社会效果等方面发表了听证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支持起诉。

支持起诉+司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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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一名女性残障人士走进泰宁县检察院,因丈夫不履行扶养义务提出支持起诉申请。受理申请后,检察机关协调司法局指派了专门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承办检察官主动向当事人了解案情,并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经过严格审查,认为当事人的情况符合支持起诉的条件,决定支持其申请。同时,承办检察官发现该案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将线索移送控告申诉部门,协助黄某提出司法救助申请。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民有所盼,我有所为。

建立民事检察“支持起诉+N”模式是检察司法为民的有力表现,是不断创新社会综合治理方式的积极探索。扶弱帮困既是守护公平正义,更是彰显司法温情。泰宁县检察院将不断拓展支持起诉+N路径,充分发挥司法为民原则,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真正纾民困、解民忧、暖民心。

供 稿:泰宁县检察院

编 辑:陈良平 林 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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